第六十四章 南城偶遇(3 / 4)
手一拍就有小二端来很多饭菜,立马也有人来清理现场的混乱,将店门关上了,挂了个“今日谢绝”的牌子,不接受其他的客人。
苕华在这次的小聚会交谈中,才知道原来本华原来的名字叫本华叔,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才改了名字,去了一个“叔”字,在座的人也没有提起。
他是前一个月才住到这个成军驿馆的,与老板娘成军成了好朋友,虽说二人以朋友相待。可是只要是个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成军是喜欢本华的,可是本华这个人好像比较闷骚,他的心事是一般人看不透的,包括苕华这种善于洞悉人心的都看不太透。
老板娘说自己小时候老爹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军人,于是就取名叫成军,可是她从小就偏爱红妆……父母去世后就在这里开了家驿馆,以维持生计……
有一个这么温柔的老板娘,还有这么美味的饭菜,苕华还想多留一天的,可是辰岂歌一直坚持明日就启程。
翌日。
苕华与辰岂歌要与老板娘道别了,只见本华背着个行囊也走了出来。他破天荒的刮了胡子,干净爽朗,整个人感觉都年轻了十岁,他大步跨过来说道,“公子,溟海路途遥远,穷凶恶极,让我护送你们吧?!”
没等辰岂歌回答,成军先说道,“这么快就走了?!”
“不快了,都一个月了!”遇到了自己要等的人,当然是要走的。
辰岂歌明白他的意图,本华这个人算是一名正直的英雄好汉,有他在身边,能力可敌子琳和采蝶两个人,以后自己要是还有什么危险,总是要有个人来保护苕华的,留下本华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
“那就这样吧”辰岂歌对本华回道。转而又递给成军一封信,上面写着“子琳”二字,“老板娘,若是信上之人问起我们的下落,还请您将这封信转交给他。”
老板娘成军接过这信封,笑道。“一定,公子安排的事,成军一定办到!”
“那就有劳了!”
谢过成军后,三人就要驾车启程了,成军忽然叫到,“等等,我还有东西给本华叔!”
本华跳下马车,成军正依依不舍的将他望着。
“我知道你不喜欢多带什么东西,但是钱还是要的,这是你在的这一个月驿馆的利润,你就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陈军将一大叠银票递给了本华,他悬在半空的手忽然顿了一下,又放下了手,“钱乃身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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