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3 / 4)
着是个除了战强以外什么都不上心的人,说他没常识,还真的是没常识得很彻底;可有时他又表现得像是什么都娴熟于心——曾经忆无心以为黑白郎君身上根本不会有钱这种东西,他看起来就一副不需要的样子嘛。
事实证明,黑白郎君身上有钱,而且规矩什么的什么他都知道。
更何况……他今天,没有甩头就走。就凭这个理由,忆无心心情特好,笑容灿得估计店伙计都快被迷晕。
「是呀是呀,您就安心用饭,需要什么再叫我!」晕归晕,店伙计还知道眼前这女侠惹不得。美人的功夫高不高他不知道,重点是和美人一块儿的大爷,谁惹谁糟糕!
美人可看,但小命更要紧啊。两间上房一铺好菜,店伙计溜得就比谁都快。
一回到大堂,掌柜捧着登记住客姓名的店历对他招手。
店伙计凑过去,问。「掌柜的,啥事呀?」
「嗯嗯,『那位大爷』有没有说什么?」掌柜左看右看,压低声音问。
还好大堂在吃饭时间闹烘烘的,谁也没注意其他人说些什么。
这间旅店南来北往的住过多少江湖侠客,掌柜年轻时也混迹江湖一阵,下午一见黑白郎君入店,他整个人从头凉到脚。
他还记得初出江湖的斯文客诗号:凶近三步,无法可图;进退不得,下跪哭诉!
说来丢人,他就是当年下跪哭诉的杂鱼们其中之一。尔后斯文客换名黑白郎君,强者如斯,愈战愈强、愈战愈狂。
至于他这种路人,娶了媳妇早早退出江湖,从小客栈混到如今颇具规模的旅店,人生也算有成。偶尔回想当年的快意恩仇、听听来店的侠客讲讲现下江湖景况,从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再度见到黑白郎君!
这人太好认了,虽然一派平静,好似敛了锋芒。
店伙计听多了店里江湖侠客的闲谈,知道当今武林人物,要论出手狠厉凶残,黑白郎君绝对排得上位,所以见人进门,掌柜出了满身冷汗、他在一旁抖如落筛。
……结果黑白郎君只问房等、要了两间房,留名时也没半点犹豫地写下南宫恨三个大字,坦荡磊落,弄得一旁在害怕的人好像笨蛋一样。
「没吶!他就讲了一声『嗯』,连眼神都没给我,还有赏钱呢!」感觉就是个冷淡点的客人。「那位大爷话是不多,但不像是个凶残的主啊,我们会不会认错人?」
「谁敢冒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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