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放手(1 / 2)
以前沈江桐在一本书上看过:如果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能放下身段,和你一起坐在脏乱的路边摊吃着小吃,那么,就算不能走到最后,也不要有关于他是否爱过你的遗憾了。
沈江桐看着对面的莫路,明明隐忍着路边摊的无处下手,却仍温柔注视着自己。沈江桐知道,就算没有走到人生的终点,她也仍觉得心满意足。这个男人,最起码是把自己放在了那样重要的位置。
沈江桐替莫路点了几种烤串,蔬菜,馒头片,还替他点了一瓶啤酒。夏末闷热的夜里,坐在路边刷着烤串,喝着啤酒,几乎是每个同龄大学生会做的事。而这个时候的莫路,虽然穿着笔挺的西装,梳着干净利落的二八头,明明那样魅力的男人,却也因为热得大汗淋漓而略显狼狈。但是,沈江桐看得出来,他吃的很香。
莫路这辈子第一次吃这种三无路边摊。以前过的是小资生活,从不会想来吃路边摊,后来又是过着贫穷的日子,也曾对着路边的烤肉流过口水,发誓要回来吃一次,可到了回归的时候,却仍未回来吃过一次。他从来不知道,这样不起眼又低廉的东西,却有这样难以抗拒的美味。
莫路抬头看了一眼沈江桐,她正跟一根没太烤透的肉串较劲。这个女人啊,他有点看不懂,明明有着那样的身家,却偏偏怎样也融入不了上流社会,就算穿着价值不菲的礼服,戴着高贵的珠宝,却仍有一种无欲无求的寡淡。而今晚,她带他来这样的地方,更是让他预料不到。这个女人,好像总能让自己刷新对她的认知度。说她大家闺秀,不是不可以,但更多是小家碧玉的温柔,和一种接地气的动人。
莫路浅浅地笑了。
吃饱喝足,二人手牵着手走了。当然,莫路早就注意到埋伏在他们周围的狗仔,拍个不停。他瞥了一眼,把沈江桐揽在了怀里。
莫路喝了酒,不能开车,非拖着沈江桐扎起马路。他们二人手牵着手,走在校园幽深的林间小路上,路上也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情侣,很多女生也认出了这个B市新贵莫总。
看着那些被别人拉着手揽住肩,却仍要回头看一眼莫路的女生,沈江桐打趣道,“我们莫大总裁这么受欢迎,我要是脱手,肯定立马有人抢着接收啦!”
“没人接收我赖你一辈子。”
“怎么可能没人接收!但是!我才不会放手呢!”
拉着她往前走的莫路突然回过头,紧紧盯住她,“你说真的?永远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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