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叔嫂(2 / 4)
兼军机大臣,一是补授其宗人府宗令。十月初二日又连发两道谕旨,一是补授总管内务府大臣,一是著管理宗人府银库。
两天之内,连发四谕。奕得到了几个最重要的职务。其中尤其是议政王这一头衔,使他明显地凌驾于其他诸王之上,成为两宫太后和幼帝之下的第一人。
而宗人府位居内阁六部之上,宗令是宗人府最高长官,是管理皇族内部事务的要职。宗令有权赏罚皇族成员。这就赋予了奕明正言顺地处分顾命大臣派系核心要员载垣、端华和肃顺的特权。而总管内务府大臣是管理宫廷事务的最高长官,因接近皇帝掌握实权也是一等一的实权职位。
清朝宗室的爵位分为十二等: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第一等爵位是亲王,第二等爵位是郡王,第三等爵位是贝勒,第四等爵位是贝子。满清宗室爵位划分为十四等。应以十二等为是。恭亲王不仅袭爵位于第一等,同时手中权力滔天在朝臣之中不做第二人想。
不仅如此,两宫太后秉政之初,对恭亲王奕也是非常倚重的。
慈禧秉政之初,一切政事尚未熟习。不仅有顾命大臣派系制衡窥视,且京中党派分歧尤难操纵,外交之事又不易办。恐己不易压伏,遂引恭王以为己助。恭王当国久经历多,故倚之如左右手。
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此除授予上述的要职外,两宫皇太后又加给了奕许多恩典。
例如不久后的十月初八日,赏赐奕亲王爵世袭罔替,奕坚辞改赐亲王双俸,为此特颁上谕,加以表彰:
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再三申明,此系先帝恩旨,而该王辞谢倍力,声泪俱下。两宫皇太后未忍重拂其意,不得已姑从所请,将世袭亲王罔替之旨暂从缓议,俟朕亲政之年,再行办理。恭亲王奕著先赏食亲王双俸,以示优礼。
这里的“此系先帝恩旨”,显然不是事实。因为咸丰帝临死前对其弟奕是有猜忌心理的,不然不会将他排斥在顾命八大臣之外。但是现在这样说,就使恭亲王执掌朝堂大权显得更加合法化,不仅是两宫太后的意思,也是咸丰帝的本意了。
又在当年十月初十日,两宫太后懿旨,命大学士会同六部九卿,详议具奏奕生母康慈皇太后应如何议加尊谥,这是恭亲王奕的一块心病。
两宫太后不等咸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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