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芳踪难觅 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 (3)(17 / 22)
不是这个说法。”
他喝醉了,他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会提到婚前协议,这句话把我的一肚子怨气都招了回来,我已经告诉过他千百回(不是睁眼说瞎话,真的是数百回):婚前协议是公事公办,不是为了我,甚至不是为了我的父母,而是为了我父母的律师,婚前协议压根儿不能反映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他迈步走向厨房,把钱包和几张皱巴巴的美钞扔在咖啡桌上,又揉皱了一张便条纸,把它跟一些信用卡收据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你的话听上去可不怎么顺耳,尼克。”
“这种感觉也不怎么舒服,艾米。”
他迈着醉鬼惯有的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家中的吧台,仿佛在一片沼泽中跋涉,随后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会把病给招来的。”我说。
“你就是不明白,艾米,你不明白。我从十四岁就开始打工,我没有参加过该死的网球集训营、创意写作营、SAT辅导班和诸如此类的狗屎玩意儿,显然每个纽约人都玩过这一套。因为当时我在商场里擦桌子,在修剪草坪,我他妈的打扮得跟‘哈克贝利·费恩’一样开车去汉尼拔取悦游客,到了深夜还要清洗油炸饼的煎锅。”
我忍不住觉得好笑起来,简直就要捧腹大笑,这场笑会感染尼克,眨眼之间我们就会一起哈哈大笑,把眼前的这次斗嘴忘在脑后。他还真是说了一长串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呢。话说回来,嫁给尼克让我多长了一根弦:为了钞票,人们不得不做些可怕的事情。自从嫁给尼克以后,我总是对那些打扮成“美食模型”模样讨生活的人们友好地招招手。
“为了高攀得起这本杂志,我不得不比社里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得多。二十年啊,基本上用了二十年,我一直在辛辛苦苦地奋斗,现在一切都要毁于一旦,而且除此之外,我压根儿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活法,除非我想回家再靠着密西西比河过日子。”
“要扮演‘哈克贝利·费恩’的话,你这年纪也许太老了。”
“去你妈的,艾米。”
说完他便向卧室走去。以前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粗口,但这句话却从他嘴里顺顺溜溜地冒了出来,让我觉得他寻思过这句话,而且寻思过很多次(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冒出过这样的念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丈夫会对我说出“去你妈的”,而且我们还发过誓绝不留下隔夜仇。要妥协,要沟通,绝不留下隔夜仇——所有新婚夫妇不都一遍又一遍地从人们那里听到这三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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