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女版“人肉叉烧包”之大埔炸尸案(1 / 8)
讲这个事件之前,需要强调一下,案件部分文字会令大家不适、感到恶心,做好心里准备或者跳过此章节。人肉叉烧包案件应该是好有名的,而且我也没有经历过,完全看资料所以我就不讲那么详细了,今天一共要讲三个案件,第一个案件就是澳门人肉叉烧包案件。第二个系荃湾烧腊店之面膜谋杀案,因为今日睇资料看到去年这个案子,让我想起跟第三个案子又恐怖又有类似,三个案子都是烧腊店,两个是包二奶,加上昨天去吃烧鹅,所以今天才想起写这个案子;而第一个案子和第三个案子有点类似,只是疑犯是男女区别,所以用这个名字比较好理解。第三个案件就是烧腊店之宝湖花园炸尸案。还有一点,就是好象“炸尸”这个词语在内地的理解是死后尸体还会再活动或复活,或者叫诈尸?但是今天案件里我说的炸尸不是复活,也不是用炸药炸尸,而是油炸尸体。
澳门的人肉叉烧包案件发生于1985年8月8日。10名死者分别是澳门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其妻及四女一子、外母两姊妹及一名堂兄厨工。当时,有人在澳门路环黑沙海滩发现人体残肢,随后报警,警方根据调查和线索,找到嫌疑人黄志恒,才找到凶手。黄志恒原是香港居民,于1973年鲫鱼涌纵火并谋杀一名男子,最后因案潜逃匿居澳门。黄志恒抵澳门后,到八仙饭店工作一段时间后,却心术不正谋财害命,用山埃毒杀郑林一家,之后再将10人肢解。据称,部分尸体被抛弃,部分精肉尸体被他剁成肉碎造成人肉叉烧包出售,时间长达一个月,那段时间八仙饭店正常营业,据保守估计不少于二百斤人肉被做成叉烧包、烧麦、叉烧饭、骨汤等,被附近的广大澳门人民食用。案发后至1986年9月,警方在根据崖边发现残肢报案,而追查真凶最后揭发该案,凶手落网被控。黄志恒被控一级谋杀,他在狱中曾向修女承认杀人,至同年12月3日黄志恒在狱中割腕自杀死亡,从此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了结,但吃过八仙饭店叉烧包的澳门市民,则永远留下心理阴影,终生都晤会再食叉烧包。
前年在荃湾发生一起蓄意谋杀未遂案件,后控方接纳为:曾少儿企图蓄意伤人罪(case编号:HCCC293/2007)。关振兴,男,四十七岁已婚,香港人,在荃湾经营了一家烧腊店,由于经营有方,烧腊店生意不错,挣了些钱。可惜这位老兄情海荡舟泛波逐浪,四处留情一脚踏三船(伙计都笑称水性咁好,去做蛙人都可以免试咯),最后险些导致一宗争夫情杀案。因为烧腊店生意兴隆,客常往来,所以关振兴眉来眼去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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