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香港警察犯罪总动员(下)(1 / 8)
2008年7月9日,香港一名出身“警察世家”、驻守青山警署的现役高级警员梁伟雄,因欠下巨额赌债无法偿还,光天化日当街抢劫妇人,被警方抓获。梁伟雄,于1983年10月3日加入警队,在警队服务25年,先后14次获得上级嘉许,最后一次在劫案发生前3个月,获得青山分区指挥官的嘉许。案发时年44岁,已婚,育有一对7岁及12岁的女儿,妻子为主妇,一家4口居住屯门美乐花园。当日中午上午11时左右,休班的梁伟雄戴上假发、鸭舌帽及面罩,在屯门翠林花园看见一名刚从银行提款的53岁妇人张XX,等到张XX返回翠林花园寓所入口外,梁伟雄飞脚踢向妇人并从后抢手袋,手袋内有逾万元财物,事主反抗时失去平衡倒地,被告即用脚踢事主的手、腿及头部3次,成功掠去张XX的手袋。张XX大喊救命,一位路过的许姓市民闻讯,即追截被告,双方发生纠缠,男途人终将被告制服,召警员到场将他带署。
曾是疑犯梁伟雄的上司、现为私人执业大律师的贝敦,在后来义务做为代表被告出庭求情,称被告来自警察世家,父亲为前警长,被告三兄弟均是警员,事发动机因澳门赌债问题,为还赌债才愚蠢地犯案,被告将会失去60万元长俸,其妻子与一对女儿亦要搬迁出宿舍。被告在事件中并没有使用武器,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的刀只作家居装修用途,请求予以轻判。
案件是由高院法官审理,决定推后审理以候被告的家庭背景报告再宣判。等到梁伟雄的家庭背景报告出来以后,法官都笑了,原来真是的“警察世家”,梁伟雄的父亲梁冲以前是反黑组警长,梁伟雄的胞兄梁伟康1986年加入警队,1996年因违法纪律被革职,梁冲和梁伟康的案件当年都是高嘉乐法官审理的,一家四口警员,三人涉案,现在只剩下梁伟雄的胞弟是现役高级警员负责驾驶警车。
1994年5月2日,时任反黑组警长的梁冲,在青山警署刑事助理指挥官梁子龙的办公室内,疑因调职问题两人发生争执,混乱中梁子龙胸口被人开枪击毙,梁被控谋杀罪。当时主审的法官高嘉乐在引导陪审团时,主要集中在陪审团考虑梁冲是否蓄意扣动扳机,结果梁获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梁冲事后离开警队任职保安,每月仍能食长粮。
梁伟康,绰号康B,他曾被派驻中区情报及支援组,由于工作上经常与黑道人物打交道,其中与在元朗区十四K活跃分子“车房强”交往过密,1996年梁伟康因违反内部纪律被革职并被判处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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