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香港警察犯罪总动员(下)(3 / 8)
仲从警方内部电脑系统取得19
岁女事主资料后,电话通知她于下个周一(11月24日)到旺角警署助查。于是,女事主就同男友于24日傍晚6点多到达警署,梁礼仲记下女事主资料后让她离开了。深夜时分梁礼仲又电话要求她当晚再度折返,需要回旺角警署再提供些资料。于是女事主和男友于晚上11时30分左右再次到达警署,结果梁礼仲就找个理由让其男友先行离开,把女事主带到警署一楼认人房内强奸(以前我在旺角警署都有去过那个房间,因为是认人房间,中间是玻璃,但是只有一面能看见里面,另外一边看不到,呵呵,一定是在看不到的那个房间里)。
女事主在25日凌晨1点左右离开旺角警署,梁礼仲在少女离开旺角警署后,不断打电话又发短信给这个19岁的女仔,表示如果她愿意不报案,将给她10万元作为补偿。凌晨2点左右,女子去了天水围警署报案。天水围的伙计接案后非常震惊,竟然有市民告警员在警署内强J案件,立刻通知上司,最后案件由西九龙重案组接手,到旺角警署进行调查聋礼(以前听说过台湾有个女仔被强J去警署报案,结果被失职警员告称休假不办公,改天再来,真系奇闻)。第二天,梁礼仲知道女报案人已经报案的消息后,交还配枪给旺角警署枪房,并离开警署躲避,并于11月26日前往居住于土瓜湾美善同道一名休班警员家中求助,同袍劝他投案。傍晚6时,梁礼仲接受劝喻返回旺角警署自首,随即由西九龙重案组带往红磡警署扣留调查。
2009-07-08 09:00
后来控方指出,梁礼仲被捕后,经警诫承认曾与女事主发生X行为,但又称对方当时没表示不同意,应不算强奸。梁礼仲还承认曾通过警方电脑系统搜集其他年轻女报案人个人资料。警方发现梁礼仲拥有的4张手机SIM卡中,也发现他与其他年轻女报案人通话的记录。警方又联系了多名16-21岁的女报案人了解情况,结果不出所料,还有三名女报案人声称,在以前处理报案过程中,梁礼仲有非礼她们的行为,警方询问,梁礼仲也都一一承认,于当月十四、十七和二十四日,在同一间认人行列室内分别猥亵侵犯A小姐、B小姐和C小姐。当时梁礼仲要求赔偿事主十万元以撤销控诉,因此开始被加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但最后法院裁定梁礼仲一项强J控罪、三项非礼及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
在香港,如果有情况要去警署报案,最先会由值日军装警务人员处理,警员会带领事主到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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