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16 / 25)
另一户人家,大姐与那名粗壮的男孩青梅竹马,未结婚之前,陈精一早也在山边、稻草堆旁看见他们做那种事,她早就知道,男男女女,长大了便是如此,然后生下一大堆孩子,大家穷上加穷。
大姐出嫁,那天有难有猪可吃,怎么说也是一件好事。
又在她十一岁那年,二姐被带到省城打工,陈精可兴奋了,陈家终于有一个见世面的人。只是临行前二姐哭得好可怜,之后三年也没回过来,到第四年,两个男人用牛车把她抬回来,原来她给主人打死了。
说她偷东西,于是先把她饿上一阵子,然后打死她。
因为犯了规,工钱没收,陈家白白赔了女儿。
陈精立刻知道不妥当,二姐的不好收场,会不会影响她的前途?
她很想出省城打工,她的肚皮等待不了那些可以喂饱人的丰盛。
这就是她的毕生前途,她自小立志达成的。
当有人向陈家要求一个女儿到省城打工时,陈精的父母断言拒绝,陈精二姐的遭遇,令陈宅一家认为,出省城打工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
陈精知道有人来过说项之后,她便问她的母亲:“有人想找我打工?”
母亲回答:“不要去!”
陈精不满:“有得吃啊!”
母亲喝骂她:“元宝蜡烛你吃不吃?”
陈精看着母亲既苍老又悲伤的脸,只好噤声转身走开。她走到田边,依看水牛一脸不愤气。
怎样,也要去一次。
想了一会,她决定自行与说项的人商议。那是一名中年男人,他在省城一家茶楼做小工,也替当地的大户人家物色打工的人。陈精找到他时,他正与家人享用着午饭,陈精睇了睇他们的饭桌,了不起哩!午饭也有一碟肥肉。
于是更加强了她的决心。
男人看见她在门边打量他的饭桌,于是便走出来,他问:“找我什么事?”
陈精咽下喉咙中的唾沫,说:“你找我打工吧!”
男人回答:“你的爹娘不批准!”
“我想去。”陈精说。
“没你爹娘批准,我不能带你去!免得被人说我拐带。”男人摇头又摆手。
陈精还是说下去:“那你告诉我那户人家的地址,我自己找。”
男人拒绝:“怎可以这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