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学了个乖(2 / 3)
的。招呼着林旭和三个孩子快吃,自己也挖了一勺饭吃进嘴里。米饭稍稍有点儿软,米也有些糙,但这一口饭吃在嘴里,却让邱晨品尝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香甜软糯来。
邱晨和林旭加上三个小萝卜头吃饭,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大家边吃边说着话,几个小的还你尝我一口,我挖你碗里一块地吃着,一个不对付还和小公鸡一样瞪上一眼,嚷上一嗓子,热热闹闹,吵吵嚷嚷的,却有一种平淡的感觉在邱晨心里蔓延开来。这种感觉邱晨或许自己都不太明确,其实它的名字叫幸福!
买来的五只母鸡已经认了新家,都摇摇摆摆地凑到饭桌跟前,看到小孩子们落到地上的馒头屑菜沫就立刻抢着吃了,小栓子吃饭狼吞虎咽的,却也最费,五只小母鸡有三只都挤在他的脚边,低着头不停地啄着。有一只小母鸡心急,抻着脖子去夺栓子碗里的米饭,吓得小家伙吱哇乱叫一通,也惹得一家人跟着一顿大笑。
阿满还不会拿筷子,邱晨就捡了软烂的莲藕喂给她,又将骨棒里的骨髓挖出来分给几个孩子吃。
四个孩子吃得很饱,特别是小栓子和阿福两个,有了作伴的吃得特别欢实,都捧着圆鼓鼓的小肚子躺在炕上直哼唧。邱晨拿了湿巾子给他们擦了油嘴油手,看着一溜儿排排在炕上躺下,这才返身出来,林旭已经收拾了碗筷,正在擦抹桌凳,邱晨则去灌了壶水烧上。
今天林旭穿了新做的青色细棉布薄棉袄,仍旧瘦弱的身影,却因为几日来饭食的改善,脸色明显好了许多。也因为日子一天天有了盼头,又重回了学堂,原本脸上的忧伤悲凉之气也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与年龄有些不符的淡定和清逸,几分读书人的文雅,还有少年特有的纯朴,倒是真如那日庆和嫂子说的,有了些秀才郎的样子。
邱晨去眼打量着,禁不住带了微微的笑意。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更何况林旭本来长得就不丑。或者说,林旭少年的容貌其实很清俊,之前因为衣着破旧面色无华遮了大半的风采去,如今连着几天的好饭菜吃着,心情也比之前疏朗了许多,气色和精神面貌自然就好了起来,今儿又有了这身新衣服衬着,立刻就把那份少年独有的俊美给显现出来了。
“快吃饭吧!”邱晨笑着招呼林旭坐下,拿了个馒头递给他,“怎样,耽误了这些日子,功课还能跟上吗?”
听邱晨询问功课之事,林旭立刻认真回答:“大嫂不用担心,徐先生已经和我说了,从今天开始,每日下午放学后,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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