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9 / 12)
岁那年,我告诉斐阁,零在不同的位置代表不同的涵义,八岁那年,跟祖父上街,我的心算速度远超过他。从十岁那年起,我就逐渐逐渐开始掌管家里的财务。从日常开销,到我跟弟弟的一应费用,我都可以应付自如。我十一岁那年,父亲送我的生日礼物,便是股票和债券,他允许我随意去买卖,他经常跟妈妈开玩笑,我天生沾有铜臭,是当商人的好材料。
祖父在去世前,最疼的就是我。伯父没有子女,尽管父亲在祖父看来不成器,他还是愿意栽培。
后来,伯父赢了。
后来,我们走了。
再后来,只剩下我跟斐阁。
没关系,没有他们,我们一样可以活得很好。
没有他们,我一样可以把失去的,一点一点全部都拿回来。
我确信。
从十三岁那年起,我一直在美国生活。从第一天起, William Loong一直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学生,虽然我从不刻意去接近别人。
除了最亲的亲人,基本上,对外人,我都心存戒心,父亲的事告诉我,没有什么人,是可以轻易相信的。
十五岁那年,我在唐人街碰到秦衫,那时的我正在被流氓持刀抢劫,是生在贫民窟的她的一时急智使我幸免于难,为了感念她的救命之恩,义父从此有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我对她很好,而她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为什么。
她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从一个孤儿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精通多国语言的淑女,言辞犀利而不失柔和,思维敏锐而不露锋芒。义父一直有意撮合我们。我们一直感情很好。
只是,我不要婚姻。
我的心早已苍老,疮痍满目。
后来,我遇到了俞桑筱。
她已经完全忘了十多年前在那个破旧的街道发生的那一幕幕,那些往事。第一次,俞定邦拿着那幅号称是走私来的画跟我父亲交易,我坐在后排,清清楚楚看到俞定邦对她的呵斥和轻慢,然而,她不曾屈服;第二次,荒谬的是,她竟然救了我。
事实上,如若不是那个眼神,我也完全想不起来。有谁会记得十年前偶遇的一个普通小女孩呢?
那个小女孩面黄肌瘦,衣着朴素得近乎破旧,却有着丰茂如海藻般的一头长发,亮得耀眼。
跟十年后一模一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