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论工资与利润随劳动与资本用途的不同而不同 (1)(1 / 21)
不同的劳动和资本用途的利害,总的说来,在同一地方内,必然完全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在同一地方内,假若某一用途,明显地比其他用途更有利或更不利,就会有许多人离去比较不利的用途,而挤进比较有利的用途。这样,这种用途的利益,不久便再和其他各种用途相等。至少,在各事物都听任其自然发展的社会,即在一切都听其自由,各个人都能自由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职业,并能随时自由改业的社会,情况确是如此。各人的利害关系必然会促使他寻求有利的用途,避开不利的用途。
诚然,欧洲各地的货币工资及货币利润,都随劳动和资本用途的不同而大不相同,但这种不相同,部分起因于各种用途本身情况,这些情况,实际上,至少在一般人想象上,对某些职业的微薄货币得利有所补偿,而对另一些职业的优厚货币得利有所抵销;部分因为欧洲各国的政策都不让事物完全自由地发展。
为要分别讨论那些情况及那种政策,我把本章分作两节。
第一节起因于职业本身性质的不均等
就我所能观察到的说,有以下五种主要情况,一方面对某些职业的微薄金钱报酬给予补偿,另一方面又对另一些职业的优厚金钱报酬加以抵销:第一,职业本身有愉快的有不愉快的;第二,职业学习有难有易,学费有多有少;第三,工作有安定的有不安定的;第四,职业所须担负的责任有重有轻;第五,成功的可能性有大有小。
第一,劳动工资因业务有难易、有污洁、有尊卑而不相同。例如,大多数地方,就整年计算,缝工的所得较织工为少,这是因为缝工的工作较为容易。织工的所得较铁匠为少,这是因为织工的工作清洁得多。铁匠虽是一种技工,但十二小时工作所得,往往不及一个普通煤矿工八小时工作所得,这是因为铁匠的工作,不象煤矿工那么污秽危险,而且他是在地面上日光下工作。对于一切尊贵职业,荣誉可以说是报酬的大部分。如本节后面所述,就金钱得利说,考虑到各方面,从事此等职业的报酬一般都很有限。反之。在卑贱的职业上,情形正相反。屠户的职业既粗蛮又讨厌,但在许多地方,他们的得利比大部分其他普通职业多。刽子手的职业,是最可嫌恶的职业,可是,与其工作量相比,他的报酬比任何普通职业都多。
未开化社会视为最重要的渔猎,在进步社会,却成为最愉快的娱乐。古时为必要而渔猎,今日却为消遣而渔猎。所以在进步社会内,把别人消遣的事当作职业的人,都是极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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