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农业在欧洲旧状态下所受到的阻抑(8 / 8)
用来作进一步的改良。此外,农民的地位,当然比地主低。不仅如此,欧洲有大部分地方,把农民看作下等人民,甚至不如有些地位的小商人和技师。至于农民地位被看得低于大商人和大制造商,那是全欧洲各地普遍的情况了。世上有几个大财主愿舍弃高的地位而与下等阶级的人民为伍呢,所以,即在现今,欧洲人的资本,仍很少会由他业转到农业上来改良土地。也许与欧洲其他国家比较,英国资本转到农业方面来改良土地的,比较多些。但即在英国,在若干地方用于农业上的大资本,大都是在农业上获得的(和一切其他职业比较,农业上资财的蓄积,最为迟缓)。不过,我们应该知道,在所有国家里,除了小地主,最能改良土地的,要首推富农、大农。在欧洲君主国中,英格兰也许格外有这种情形。据说,在荷兰共和政府只及瑞士伯尔尼共和政府中,农民的地位,亦不亚于英格兰农民。
除上述外,欧洲古代的政策,尚有其他不利于土地的改良与垦作的地方,不论进行改良和垦作的人是地主还是农民。(一)到处都规定,未经特许,谷物输出一律禁止;(二)限制谷物甚至各种农产物的内地贸易,实行禁垄断禁零售禁屯积种种谬法,确立集市市场的特权。我说过,古意大利土地非常肥沃,且又为世界最大帝国的中心地,然其农耕的进展,亦不免因禁止谷物输出和奖励外谷输入而受到许多阻碍。至于土地没有那样肥沃,位置没有那样有利的国家,其耕作事业会因限制谷物的内地贸易和禁止谷物输出而受到何种程度的阻碍,就难于想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