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4 / 15)
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他们却没有一个懂得清楚。商人们完全知道,国外贸易如何使他们自己富裕。理解这个问题,原是他们的份内之事。但了解国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却不是他们的份内之事了。除了在他们要向国家请求改订国外贸易法案的时候,他们从来不考虑到这个问题。只有在请求改订法律的时候,他们才必须陈述国外贸易的有利结果,才必须陈述现行法律如何阻碍这种有利的结果。他们向那些要对这种事情作出决定的裁判官说,国外贸易可以带货币回国,但国外贸易法却使国外贸易所带回来的货币比没有这种法律的时候少。裁判官听了这个说法,也觉得十分满意。这种议论于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法兰西和英格兰的金银输出禁令,仅以本国的铸币为限。外国铸币和金银块的输出,听其自由。在荷兰和其他一些地方,这种自由甚至扩展到本国铸币。政府的注意力,从对金银输出的监视,转到对贸易差额的监视,而把贸易差额看作能够引起国内金银量增减的唯一原因。他们放弃了一种毫无结果的监督,转向另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困难但却是同样毫无结果的监督。托马斯·孟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一切商业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准则。内地或国内贸易,尤其重要的是,即那种以同量资本可提供最大收入而又能使本国人民获得最大就业机会的贸易,却被视为只是国外贸易的辅助。据说,国内贸易既不能从外国带货币回来,也不能把货币带出国外。所以,除非国内贸易的盛衰可以间接影响国外贸易的状况,否则它就决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富裕或更加贫困。
没有葡萄园的国家,须从外国取得葡萄酒;同样,没有矿山的国家也无疑地必须从外国取得金银。然而,政府似乎不必更多注意某一物品而更少注意另一物品。一个有资力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决不会缺少那些金属。金银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必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正因为它们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所以其他一切商品也都是那些金属的价格。我们完全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无需政府注意,也总会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葡萄酒;我们可以同样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总会按照我们所能购人或所能使用的程度,给我们提供用以流通商品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银。
在各个国家,人类勤劳所能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即按照愿意支付为生产这种商品和使它上市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劳动与利润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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