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费用 (2)(4 / 21)
不是富者而是贫者,不是最能担当这负担的人,倒是最没有能力担当这负担的人。
第三,设使政府对于损坏的公路漫不修理,我们要强制其适当地划出通行税的一部分充当此项用途,将会比现今还更困难。以修缮道路为唯一目的并取自人民的一大收入,可能竟然完全没有划出任何部分来修缮道路。如果对于今日卑贱贫困的税路管理者,有时尚不易强制他们矫正所犯的错误,那么,换一般富裕者有权势者来管理税路,要强制他们矫正错误,恐怕比我们现在所假设的场合还要困难十倍。
法国修理公路的基金,放在国家行政当局直接管理之下。该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法国大部分地方乡下人民每年为修理公共道路所应提供的一定日数的劳役,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国王在国家一般收入中决定不用于其他开支而专用于修路的那一部分收入。
按法国以及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旧法律,乡下人民的劳役,向来由地方长官指挥监督;地方长官对于国王的枢密院,无何等直接从属关系。但依据现行法令,乡下人民提供的劳役,以及国王为某特定地域或特定税区修理道路的任何基金,全归州长管理;州长由枢密院黜陟任免,接受枢密院的命令,并不断与枢密院保持联络。随着专制政治的发展,行政当局逐渐并吞国家的一切其他权力,所有指定作为公共用途的一切收入,全都揽归自己管理。但法国的大驿路,即联络国内各主要都市的道路,一般都整饬可观;在若干州境内,这些道路比英国大部分道路宏壮得多。可是,我们英国所称为十字路,就是说,乡下的大部分道路,却全未进行修理,有许多地方,重载车辆已不能通行,而在若干地方,甚至骑马旅行也有危除,惟有骡是安全可靠的运载工具。一个崇尚虚饰的朝廷的骄矜大吏,往往乐意经营壮丽堂皇的工程,例如王公贵人时常经过的大道。后者的赞赏,不但使他感到光荣,甚或有助于增进他在朝廷上的地位。至于偏在乡村的许许多多小工程,既不足以壮观瞻,又不足以邀声誉,除了实际上有极大的效用以外,没有其他可取的地方。这样,无论就那一点说都似乎是过于琐细不值一顾的工程,怎能叫堂哉皇践的大吏注意呢;所以,在这种人的管理下,这种小工程总是受漠视的。
在中国,在亚洲其他若干国家,修建公路及维持通航水道这两大任务,都是由行政当局担当。据说,朝廷颁给各省疆吏的训示,总不断勉以努力治河修路;官吏奉行这一部分训示的勤惰如何,就是朝廷决定其黜陟进退的一大标准。所以,在这一切国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