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无相(7 / 7)
剑。十三公主和亲的消息正风传着,明姬闹着要去见识公主是什么模样。为什么短短一年,却像是过了一生,把什么都埋葬掉了。
住持望着鲜血四溅,眼中悲喜难辨,合掌闭目而念偈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注)”语罢,将长刀拄地,佛珠挂柄,长笑而去。后世之人号之屠珠大师,只因这位大师放下屠刀而入佛门,又因举刀杀人而顿悟。从此,隐入深山,不知所踪,只留下半世生平任世人毁誉。
佛法简文隽意,直指人心。东方此刻悲极,反生出平和沉静之心,只觉时序递嬗之下,属于他的东西,或许只有手中抱着的承锦。悲欢起伏下,只愿世事圆满,不离不弃。东方揽着承锦背脊,望着她轻声道:“万物是空,是相,是无常,故而执念会苦,爱恋会苦。你今后与我在一起,也难免不会苦。”
承锦愣愣地听了,缩在他怀里,轻笑道:“谈什么空与相啊,天高云淡,阔海晴空,世间大象无形,大音稀声,只随本心去吧。”
东方听着觉得很对,怪道:“怎么道理都是你的?”承锦但笑不言,东方思忖自语道:“给我二十年,我想够了。”
承锦微微仰头道:“我有多少年都给你。”
萧墨看着水镜尤自坐立不倒的无头尸身,一旁凉凉道:“你俩可真是绝配,这样的地方,对着这诡谲尸首,也能谈论情爱。”
承锦倏然将脸埋在东方肩上,东方大笑道:“萧墨,我们谈论的并不是情爱。有朝一日,你与人谈到了,就知道了。”
萧墨无奈地笑一笑,越过他们两,摇头而去。
注:文中所解无相,并非劝人向恶杀生。偏误不恭之处,虔心忏悔。以杀人破法相,是剑走偏锋,不可视为常法。杀生造业,谨记。
偈语出自《金刚经》第三十二品,实为提纲挈领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