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纸醉金迷 (8)(4 / 26)
男人的双手轻轻的按住了女人的肩膀,生怕大力了就伤了她。
“你走,我不需要你。”
坚毅的脸上泛起讽刺的笑,是啊,她从来就不需要他,可无所谓,他爱她。
他永远只记得那个同龄的小女孩在初来城市行乞的他碗里骄傲地丢下了100块钱,蔑视至极的说。
“有手有脚的,非得靠要饭活着么?”
就是那一天,他丢掉了行乞的碗,他的膝盖再也没给任何人跪下,多年的腥风血雨,终于有了今天的他。
为了这个女人,他做一切都愿意!
“兰兰,怎么样你才会高兴?”
“我要慕岩,也要金小山的生不如死!”
极致的爱混合着极致的恨,那是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癫狂,她知道,这个男人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他永远都像刚认识的时候一样下贱卑微地匍匐在她的脚下。
“恩,好。”
男人攥紧了带着皮手套的左手,这是三年前被那个女人捅穿的手掌……
看着安静下来的左兰兰,男人心安了,只要她好,其它的都不重要……
※※※
D国X州,宗政贤的城堡里的某间房。
LV、versase……当季新款,经典限量,这个偌大的房间,就像是一个奢侈品服饰的小型博物馆。
卓逸就坐在中间,看着眼前着眼花缭乱的缤纷时尚,陷入回忆的伸出。
几年前,他还是一个农村出身,因为祖产的土地占用而做包工程起家的土大款,暴发户,直到认识了那个女人。
“土鳖!”
“暴发户!”
“地主!”
那一个个外号都是讥讽他的穿着打扮,所以他请求她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绅士。
“fashion可是需要钱堆的。”女人的眼神各种匪夷所思。
“随便花。”他想挑战的从来就不是时尚,而是她,至于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上海、香港、纽约、巴黎、东京、米兰,他工程期结束的几个月时间里,就和那个女人几乎跑遍了所有的时尚之都,每日shopping,花钱花到手软,看着那个女人对自己频频点头,他都在心里自动把她对那些衣服的赞许嫁接到自己身上。
直到有一晚,他们都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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