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死囚命案(1)(5 / 7)
见这把匕首约有七寸来长,因是证物,不便清洗,所以上面沾满了薛义行凶时留下的血污。
刀柄为铁质鎏金,镶嵌着一枚绿松石,看上去颇为名贵。
刀锋上虽然沾满血污,却仍透着一般逼人的寒意。
周知县扯下一根头发,放到刀刃上,轻轻吹一口气,那头发立时断为两截。
果然是一把吹毛断发的利器!
他手持匕首,一边细察一边暗忖,如此利器,自然不可能就这样裸露着刀锋揣在身上,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刺伤自己。
这样一把锋利无比,名贵异常的匕首,肯定还配有一个华丽的刀鞘。
可是赵大海刚才说了,案发当时,薛义身上除了这把匕首,并无他物,自然也就没有刀鞘。
如果这把匕首真是薛义的,他身上怎么会找不到刀鞘?
周知县忽然心头一跳:难道这把匕首,并不是薛义的?
第二天早上,周知县升堂理事,甩下一支签票,喝道:“速带清泉山庄庄主石清泉上堂听审。”
堂下的赵捕头接到签票,知道对于薛义暴毙一案,这位县官大人必定已经心中有底,不由精神一振,领了几名捕快,急匆匆去了。过不多时,就将石清泉带到了公堂。
三班衙役跺着水火棍,齐呼:“威——武——”
石清泉浑身一颤,不由自主,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周知县“叭”的一拍惊堂木,冷声喝道:“石清泉,你可知罪?”
石清泉一怔,抬头看着坐在堂上的县官大人,惊诧莫名地问:“大人,草民何罪之有?”
周知县脸色一沉,道:“石清泉,你借探监之机,在酒菜中下毒,毒死囚犯薛义,还敢说自己无罪?”
石清泉急忙磕头道:“草民冤枉,草民提着酒菜探监之时,赵捕头已经用银针将酒菜逐一查验,证实其中并未下毒。薛义之死,实与草民无关,请大人明察。”
周知县冷笑道:“本官略通医术,知道银针验毒,只能验出砒霜之类的毒药,若是其他种类的毒药,如毒蕈、毒鼠药等,就很难验出。所以赵捕头虽然用银针验过,那也不能就此证明你没在酒菜中下毒。”
石清泉辩解道:“大人这话从何说起?草民与薛义乃是多年至交好友,两人间并无冤仇茅盾,草民怎么会无缘无故下毒害他?”
周知县威严地扫了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