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部分(5 / 6)
先要把二弟的脚治好,我家四哥成婚前还舞刀弄棒的,也没少伤筋动骨,都是找耳朵眼胡同的莫瞎子治的,他虽是个瞎的,治跌打却是一绝,不如让他来看看,好歹把婚事圆圆满满的办了。”
“嗯。”孔氏点了点头,“要不怎么说你婆婆有福气,有你这么个好媳妇呢。”
“二婶福气更大,要有四个好媳妇呢。”
“如今要娶的这个老三媳妇,外祖家是杀猪的,能有多好的教养,我只盼着不要被活活气死就好了。”
“黄翰林如今甚得帝喜,听说要外放做道台,呆个一年半载就要回来做侍郎的,这样的家世,三弟妹的家世教养哪会差啊。”吴怡说道,沈家二房娶的媳妇确实没办法跟大房比,但是黄家也算是不错了,在新贵里很突出,公孙首辅当初根底也极浅,否则也不会长媳是同是新贵的王家女,次媳是沈家记在嫡母名下的庶女了。
说起来大齐朝做到首辅的,勋贵世家子一个没有,累世官宦有几个,从头做起的寒门子弟倒是最多的,吴怡想着想着,又想到自己父亲身上,她知道自己的父亲这辈子最大的想头就是做到祖父一直没有做到的事,做首辅,可这难度……
孔氏见吴怡出了神,以为吴怡想的跟她想的一样呢,不由得微叹了口气,“只是你大嫂命苦,听说怕是不能再生了,长生的身子也不好,你听二婶的,趁年轻,多生几个,过继一个出去,也算是全了你婆婆的心事。”
吴怡被这一句话惊得像是耳边响起炸雷一样。
沈崇是个活泼的孩子,能坐起来就不爱躺着了,给个纸团就能玩半天,见着谁都是笑,见到吴怡笑容更多。
吴怡看着他却有些笑不出来,冯氏不能生了,沈寿虽说现在看着能吃能睡的,可是不对比不知道,一跟沈崇比就能看出区别来了,那孩子明显眼神比沈崇呆滞,整天懒懒的也不爱动,虽说两个孩子有两个月的差距,沈崇比沈寿领先得也太多了,更不用说沈寿还不到百天,已经病了三回了,没多少奶,药却没少吃。
“保全儿啊,你可要保着你弟弟啊。”吴怡握着沈崇的手说道,过继不是小事,无论过继谁,以后她自己亲生的骨肉都要叫她二婶,叫冯氏娘了,什么爵位权势在吴怡看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跟她的孩子在一起。
夏荷看吴怡靠在床边对着保全发愁,也不由得叹气,不知道要不要把一个更坏的消息告诉吴怡。
“二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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