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飞天篇 第二八九章 帝国体制(三)——地方行政(2 / 4)
等等事务。
结果这一批人虽然都不算是正式的朝廷官员,但却在实际上牢牢的把持着地方基层的权力,或是蒙上压下,或是驾空上级,或是上下串通,吃拿卡要,中饱私襄,在地方上的种种弊端,十有八九都是这一批人弄出来的,朝廷的官员到了地方之后,还要和这一批人敲好关系,否则就很难开展工作,好一点的最多就是不同流合污,而差的就是一拍即合,大家一起闷声发大财,等任期满了以后,拍屁股走人,换一个地方官来之后,就一切照旧。
而且朝廷的官员还可以一批一批的换,而这些吏员却都是终身制,只要不犯什么大错,就可以一直当到老死,甚致还是世袭制,老子死了儿子接班,哥哥没了兄弟顶上,所谓“官无封建、吏有封建”,就是指得这种现像。
这也是一个让后世的历史学家很难理解的现像,一方面历代以来,每一个王朝都会肖许多的闲散官员,由其是在科举制度完善之后的宋明清三代,每年政府都会产生大量的闲散官员,最多的时候可以达到数万之多,全都是白拿工资不干活的主,当然不是他们不想干,而是朝廷没有那么多的职位,只能靠政府养活着他们,成为政府沉重的财政付担,而在另一方面,在地方基层的行政官员又极少,根本管不过来地方的事务,只能依靠大批的吏员维持地方的行政制度,确实令人觉得匪夷所思。
即然总是要养着这样官员,那么干嘛不索性把他们都放到基层去做官,至少也不会比那些吏员更差吧,而国家也不致于是白养活着他们呀。
而更为让人难以想象的事实是,官差、衙役、隶卒这些吏员中的主要构成者,在明朝居然是被划为贱民一类,而广大的农民,却算是良民,在政治权力上,良民是比贱民大的,而在实际的生活中,良民却是被贱民欺压剥削,这种显像,恐怕己经不能用怪异来形容了。
因此自从商毅成势之后,在这方面,就做了大量的变革,在中华帝国成立之后,取消了贱民、良民之分,推行众民平等原则,同时也把所有的吏员全部都纳入到了政府官员的行列中,并且又加设了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才算是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控制,由其是在商毅最早统治的八个省里,地方的各级行政制度都基本建立完成了。
但由于原来是处于战争时期,而且官员的人材缺乏,因此商毅并没有进一步建全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是在行政职能上,还是由知府、知州、知县一个人通盘全管,只是各级地方机构的人员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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