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9)
第二天,沈飞鹰带着罗梦出城。
城外不远处,有着大风堂自个儿的马场。
开设镖局,除了护货的镖师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货拉车的马匹。所以,大风堂从好几年前,就设立马场,从塞外买回上好的骏马回来配种。
自家养的骏马,有的能跑飞快,一个昼夜跑上数百里,更多的是耐走耐重,不易受惊奔窜,肌力与耐力都极好的大马。
那些专门用来运货的马,每一匹都比寻常的马儿,高壮上许多。
除了挑选极为温驯、不易受惊的品种外,马儿们更从小加以特别训练,不怕刀光剑影、不畏敌人喝叱。
如此的大费周章,所得的回报极佳。数年来,大风堂的镖运,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有盗贼来袭而走失的马货。
要学骑马,这种不易受惊、性子温驯的马儿当然是最好。
一听到罗梦要学骑马的消息,马场的马师们早在昨儿个,就在第一时间忙得团团转,经过层层精挑细选,才找出几匹最温驯小马,大伙儿伸长了脖子,就等着她到来。
只是,罗梦一到了马场,看见那些马匹,却全没了主意。
「我该选哪一匹?」她露出无助的眼神,望向同行而来的沈飞鹰,知道他肯定有答案。
果然,他踏前一步,说道:「请让属下代劳。」
「当然好。」她全心信赖他。
其实就算她不发问,他也会主动提议,为她挑选适合的马匹。因为,她不懂马的性情,而他不但懂,还打从心里头,就不容许她有丝毫的风险。
才看了几眼,他就有了决定,挑出的那匹马儿,虽然年轻又是公马,但是性子很温驯,比母马还不易受惊,再者极聪慧,一双大眼炯炯,对人带着警戒,就算旁边突然有巨响,也不会因此奔跳。
「小姐,请过来这里。」他缓声说着,语音平稳坚定,将一根新鲜带泥的胡萝卜,递进她的手心。「在骑马之前,你得先喂食它,之后再拿鬃刷替它刷毛。」
马师们围成一圈,几个年轻的听见,全都舍不得罗梦脏了手,只是嘴巴刚刚张开,就被老师傅们瞪得乖乖闭嘴,一声也不敢吭.
娇小的罗梦,走到马匹前头,显得更小了些。
虽然,马匹是马师们从小养大的,知道它性子温驯,却还是个个心惊肉跳,深怕马儿会认生,突然冲撞伤了她,甚至张嘴咬伤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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