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部分(4 / 6)
了三四天,我就收养了第一个孩子。这是个女弃婴,被人扔在路边,哥哥捡了回来。她应该只几天大,瘦得象只小鸡,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表示双亲日后根本不存再与她相认的念头,但哥哥说她的父母已经是对她心存了善意,不然的话他们把她淹死就是了,不必把她放在外面。
我抱着那个女婴,感到陌生又亲切。她的哭声嘶哑无力,听着随时会断气。我让人请了奶娘喂她,可每天她醒着时,我都去抱她。这才知道,抚养孩子,物质上的需求的确不多,但要许多精力去和她在一起。
三周后的一天傍晚,春风过窗,吹动着窗上的轻轻的布帘,我正抱着她来回摇动,她看着我笑了,那近乎是无知可又最纯真的笑容,让我泪起眼中。
她的笑回报了我对她做的甚至我还没有做的一切。我不指望在未来,她有一天会这样抱着我,让我还她的笑容。我不指望日后,她长大了,偿还花在她身上的银两。我甚至不指望她感激我,因为她根本不欠我的,这一瞬间,我感激她,让我在这样心绪黯淡的时刻,有这样的机会抱着她,体会到了我能如此软弱可不必惭愧。虽然这一瞬间可能无法长久,可在至少此时此刻,我对她有毫无条件的爱,她对我有毫无顾忌的依恋......
我理解了我的父母,明白即使我不在他们身边,关于我儿时的记忆会温暖他们一生。
半个月之后,钱眼又带回了第二个女婴,这个是七八个月的年龄,钱眼说她的母亲刚刚病死,她的父亲失足跌伤后卧床不起,无法再抚养她。她已经可以吃食物,我每天给她喂些粥之类的东西。我发现孩子对喂她吃的人最亲近。只几天功夫,我走向她时,她就坐着,向我挥舞手臂,流下口水,面带笑容。
有生以来,我头一次能这么放心地去关怀照顾而不担心我的行为让人感到沉重难堪,让人退避三舍。
我把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照顾这两个女婴身上。过去的二十五年,我没有这么努力工作过!用句俗话说:我要是以前这么卖劲儿,我早成了大富翁、诺贝尔奖得主、博士生导师、或是国家主席的秘书了(我知道主席的秘书比主席忙,主席的稿子都是秘书写的)。
每天一起来,就是抱孩子,哄孩子,换不完的尿布,喂不够的食物!她们怎么没完没了地拉屎撒尿?怎么两三个小时就又饿了?!我还不管洗尿布洗衣服,就已经累得半死!一天下来会一头扎在床上睡到天明都不翻身。看来我根本不是个真正的保姆,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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