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 / 6)
稷倒是清闲了下来,政府那边已经定下了来年的助推产业升级计划,这个比他预想的要快,但是也在情理之中,所以他们之前的准备还算充分,来年再启动也不迟。而其他的诸如工商税务的打点,周遭小区的福利发放,都已经提前安排了人去做。至于其他的产业,都是他自己的买卖,更是跟放养的孩子一样不怎么操心了。
他落了清闲,又暂时没了去市里找钟杰的念头,便整日整日的在家里看书晒太阳。然后等钟点工来打扫的时候,他就溜达着出去健身跑步,等他回来,基本那位阿姨就打扫个差不多了。
徐稷跑步的范围挺大,一般是绕着城北半个城区,回来的时候时间还早的话,他还会绕着工厂来两圈。这期间他见过路鹤宁几次,有时候是刚下班,他从这边出发,正好见路鹤宁穿着工装和三两个小伙一起说说笑笑的出来。他们厂子里的工装样式还是他定的,不仅工人,连徐稷自己都觉得丑的不忍直视,灰不啦及的像是刚从水泥地里捞出来。然而这身灰突突的衣服,穿着路鹤宁身上却别有一点味道。
那天徐稷只带了一个棒球帽,没敢多看,后来有天他带上防毒面具出门,确定对方认不出自己的时候,才多瞅了几眼,研究了一下。当然最后的结论是一白遮百丑——路鹤宁本来长的就不赖,五官端正,尖鼻子辣眼。但是这些都是要细看的,真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他的,主要还是他的肤色——太白了,像是刮了一层奶腻子。
除此之外路鹤宁的身形特正,坐有坐样,站有站样,他们这个岁数的年轻人,多半都有个低头族拇指族的臭毛病,久而久之,脖颈那块没几个是直的。钟杰每天去刻意锻炼,肩部都难免有些弯,但是路鹤宁却不一样,很自然的弧度,感觉比男模特还讲究。
徐稷看来看去看上瘾,觉得路鹤宁也没认出自己,反倒是把偶遇当成了一种乐趣。有时候看他跟人一起下班去食堂,有时候是他跑步回来,看见他从厂子的宿舍区里出去,戴着个耳机沿着宿舍楼散步。还有的时候,徐稷会看见这人拿着手机,靠在楼下的路灯柱子上不知道给谁打电话。
他觉得自己对路鹤宁的过去丝毫不感兴趣,尤其是对他给谁打电话这事更是一点都不好奇,可是觉得来觉得去,徐稷最后还是默默得拐了条小道,把宿舍区得那条路又跑了一遍。
深秋得夜里已经很冷,徐稷看到路鹤宁只穿着一件格子的针织衫,靠着路灯,微微歪着头,认真听着那边得动静。他又听到他偶尔低沉得一两声应答,神情温柔又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