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2 / 8)
丁繁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现在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工作不久后,在酒吧一次玩乐中,认识了一个帅气的男孩子。
本来像他这样的人,认识一些人也很正常,何况他从高中时起,就交过不少女朋友,每个都处不到一年,玩腻了直接分手,也没有人敢说什么。
不料有一次两人在酒吧的包厢喝酒,他喝醉后,糊里糊涂地跟那个男孩子在沙发上,做了不该做的事。
大多数直男偶尔犯一次浑,跟男的上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料丁少却因此迷上了那个男孩子,迷上了那个男孩子的身体,不再跟女孩子来往。
前天接到那个男孩子的电话,说他出了车祸,把他吓得心肝都要碎了,匆匆赶到现场,才发现他只是身子擦破点皮,并无大碍,可是那男孩子却罕见地不依不饶,说他破相了,要抓到肇事者,把他搞死。
对方难得跟自己撒一次娇,丁繁也不愿意逆了他的心思,就陪他去交警队报案。
交警队查看监控时,在一个角落的摄像头里,找到了肇事车辆。
把肇事者抓进拘留所后,丁繁就放了狠话,就要他有命进去,没命出来。
但是这些事,都是自己私下搞出来的,怎么可以跟大伯说出来。
“不想说就算了,你出去吧,记着我说过的话,明天一早就回老家。”丁华军已没有兴趣再跟侄子说下去,他挥挥手,叫他离开。
以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这件事绝对没有侄子说的那样简单,肯定还有下文。
想到这里,他打电话给自己的心腹手下,要他马上去查这件案子。
※※※
这件案子并不复杂,查起来非常简单,警察找上受害人,一番审问,那男孩子就把事情倒得干干净净了。
原来几天前,有人找上他,要他帮忙办一件事,如果成功了,就给他十万块。
要办的事很简单,只要他肯吃一些苦,在身上弄些擦伤,就行了。
他想了想,最后同意了。
他来自西南某偏远乡村,家里兄弟姐妹多,所以比较穷,在虞城市打工,每月也不过三千块,虽然认识丁繁后,吃穿已不再发愁,但是每个月他还要寄钱回家,贴补家用,可是说非常缺钱。
丁繁虽然有钱,却不可能白白给他,即使给他也不好意思收,否则两人关系的性质变了,自己变成被他包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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