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6 / 7)
一个都别放过。”
这个世道是不公平的,很多事情由男子来做,完全是无伤大雅的。可同样的事情若是搁在女子身上,却是注定要被人批判的。
就说瑚哥儿夭折一事,由贾赦来做,谁敢说一个不字?可若是换做当时的原主张氏,且不说外头人了,就连贾母这一关,也必然过不去。哪怕勉强将这事儿糊弄过去了,只要往后犯了些许差错,绝对会被旧事重提的。甚至于更可怕一些,还有人会指名道姓的诅咒,认为这番做法丧尽天良,早晚都会遭报应。
最可怕的是,会这么做会这么说的,多半都是女子。
何其荒谬!
王熙凤那事儿,最后是被掩了去,而事实上更早一些,在王子胜回过神来之后,他就将这事儿扛了下来。也因此,只是没几人知晓这事儿是王熙凤干的,却并非不知晓王家后宅发生的惨案。
——知情人都以为是王子胜干的。
“我都快悔死了!”听得贾赦这话,王子胜悔恨的拿手捶头,“但凡我当初反应快一些,只要我能拦下来,那一切都会不同了。左右凤丫头只是想要害死她娘亲的人全都去死,这些事情完全可以由我来做,哪个敢说一声错?我因着丧妻之痛,迁怒到房里伺候的人,迁怒到院子里那些个莺莺燕燕们,我哪里做错了?”
当然没做错,起码从律法上而言,身为主子是完全可以发作下人的。打骂是家常便饭,直接杖责至死,也不过是多赔些银两罢了,或者索性连办后事的银子也一并出了,这些都无妨。
哪怕律法上有注明,身为主子不可以随意将卖了身的下人打死……可随意又是怎么定义的?
京城里,每日里都会发生主子打死下人的事情,看过哪个主子被官衙门叫去喝茶了?无非就是赔偿的银两多少的问题。卖了身的下人是奴籍,而打死奴籍者,即便不是主子,只要愿意赔钱,就不会获罪。若是不希望自己被随意的处决,那就千万别签卖身契,哪怕缺钱也可以打长工短工的,被雇佣者依旧是良籍。
“摊上你这么个爹,凤丫头也是上辈子作孽了。”见王子胜这般做派,贾赦也不好再说甚么,只语带无奈的吐槽道。
这种事情,乍一听的确很吓人,毕竟当时王熙凤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可仔细一想,却又让人忍不住心里泛酸。要知晓,发号施令真的不等同于直接打杀人。试想想,哪个没有气急败坏的时候?当失去至亲的家人时,愤怒到失去理智,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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