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瓦釜雷鸣 (1)(21 / 22)
“君上,左庶长府长史大人求见。”黑伯在书房门口低声禀报。
“景监?让他进来。”秦孝公有些惊讶,景监在夜半时分来见,莫非有大事?
景监疾步走进,拱手道:“君上,郿县三族与戎狄人大肆械斗,死伤无算,左庶长已经赶去处置。这是左庶长给君上的紧急书简。”
“为何械斗?”秦孝公问。
“孟西白三族堵了干渠,戎狄人争水,故而大打出手。”
“准备如何处置?”
“左庶长决断尚不清楚。想必给君上的书简里有禀报。”
秦孝公打开手中铜管,抽出一卷羊皮纸展开,但见酣畅淋漓的一片字迹:
卫鞅拜会君上:眉县私斗,乃刁民乱法与秦国痼疾所致耳。
臣查,其余郡县亦有乱法私斗者三十余起。治国之道,一刑,一赏,一教也。刑赏不举,法令无威。刁民不除,国无宁日。
臣拟对犯罪刁民按律处置,无计多少。 本不欲报君上,朝野但有恶名,臣一身担之。然法令初行,君上当知,臣若有不察,请君上火速示下。臣卫鞅顿首。
秦孝公思忖有顷,问道:“依据新法,此等私斗,该当何罪?”
“回君上,纠举私斗,首恶与主凶斩立决,从犯视其轻重罚没、苦役。”
“首恶与主凶有多少?”
“详数景监尚难以知晓,推测当在三百名以上。”
“从犯呢?”
景监踌躇道:“臣大体算过,仅郿县双方从犯,就在三千人以上。加上其余郡县,大约五千人不止。”
秦孝公沉默了。假若这是一场战争,就是死伤上万人,也不会有任何人说三道四。也不会有任何人沮丧动摇。可这是刑杀,是国法杀人,三五十还则罢了,一次杀数百名人犯,这实在是旷古未闻。三家分晋前,韩赵魏三族联合擒杀智伯,一次杀智伯家族二百余口,天下震惊!然则,那是和诸侯战争一样的家族集团间的战争,人们并没有将它看成刑杀。要说变法刑杀,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韩国的申不害变法,都没有数以百计的斩决罪犯。秦国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秦孝公第一次感到吃不准。但是,不这样做,后果则只有一个,那便等于在实际上宣告变法流产,秦国回到老路上去,在穷困中一步步走向灭亡。这是秦孝公绝对不愿走的一条路。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古人的典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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