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杀戮风暴 (2)(11 / 17)
究姚贾家族逃亡么,能去追究顿弱擅自逃官么?一丝天良未泯,断不能为也。
可以说,姚贾的酷烈自戕已经摧毁了李斯的人事根基,李斯从此失去了最能体察自己、也最有干才最为得力的同道。然则,李斯毕竟还残存着一丝自信与一份尊严:李斯所作所为,毕竟为了维护秦政法治大道不变形,至于奸宄罪孽,毕竟不是李斯亲为,奈何姚贾责李斯过甚哉!但是,顿弱的逃官与留书,则将李斯残存的一丝自信与一份尊严,也冷酷地撕碎了。依据秦法,大臣擅自逃官去职,是要立即严厉追究的。李斯身为丞相,第一个发觉顿弱逃官,却既没有禀报皇帝,也没有部署缉拿;其间根本,除了最后的一丝天良,便是顿弱留下的这件羊皮书。这件留书,李斯是不能交给任何人的:交于胡亥赵高,无异于自套绞索;交于御史大夫府,则无异于公然将“李斯乃天下祸首”这个惊人论断昭示于朝野!
无论哪一种结局,李斯都是不能也无法承受的……
在李斯的心目中,从来没有将朝廷剧变与自己的作为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李斯从来认为,自己的一切作为都是基于维护大政法治不变形而作为的;对胡亥赵高的杀戮罪行,李斯从来没有赞同过,更没有预谋过;至于对扶苏蒙恬之死,李斯虽则有愧,但毕竟是基于政见不同而不得不为也。李斯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自己竟会被人认定为奸宄祸首!而且,认定者还是顿弱这般极具声望的重臣。顿弱既有此等评判,安知其余朝臣没有此等评判?安知天下没有此等评判?而果真天下如此看李斯,李斯的万古功业之志岂非付之流水,到头来反成了奸宄不法之亡国祸首?
岂有此理哉!岂有此理哉!
李斯为自己反反复复地辩护着,可无论如何开脱自己,还是不能从顿弱的一击中摆脱出来。人人都知君权决断一切,然顿弱却将胡亥看做附庸;人人都说赵高残忍阴狠,然顿弱却将赵高只看做政变主凶;人人都该知丞相李斯不得已而为之,然顿弱却将李斯看做元凶祸首。顿弱之说不对么?当然不对!一个自信的李斯汹汹然反驳。为何不对?另一个李斯从最幽暗的角落跳了出来,冷冰冰地说,若非你李斯之力,赵高拥立胡亥之阴谋岂能成立?你李斯固非杀戮元凶,然你李斯却是政变成立之关键条件!身为帝国首相,其时你李斯又身在中枢,本是一道不可逾越之正道关口,不越过你这一关,谁能将胡亥这个无能痴儿抬上皇帝宝座?然则,然则,李斯毕竟不是设谋者也,不是动议者也。自信的李斯声嘶力竭,却微弱得连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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