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帝国烽烟 (4)(13 / 22)
原因也。破此等历史秘密,起决定作用的则是探究者及其所处时代的认知能力。
两千余年对秦亡原因的探究,一直与对秦政的总体评判紧密联系在一起,与“暴秦”说互为论证,形成了一个已经板结的主流定式,其结论极其简单明确:暴政亡秦。但是,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呈现出一个基本结论:秦政是一个伟大的文明体系,秦政并无暴虐特质。以中国历史作纵向对比,从项羽复辟集团毁灭帝国文明的暴政暴行开始,秦之后的大暴政导致的大劫难屡屡发生。与其相比,秦政文明水准远远高于其上。这一文明水准,主要指两个基本特征:一则是大规模的文明创新性,二则是大规模的建设性。这两个基本点,其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代都无可比拟。是故,秦政绝不是中国历史上的暴政时期。
以人类文明史作横向对比,秦政则是同时代人类文明的最高水准。大体同时代的西方罗马帝国的残酷暴烈,与秦帝国的法治文明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举凡人类在自然经济时代的野蛮标志,都是西方罗马帝国及中世纪的专属物:斗兽场、奴隶角斗士、初夜权、奴隶买卖制、领主私刑制、贞操带、以掠夺为实质的宗教战争等等等等,其触目惊心,其阴暗恐怖,尽出西方落后文明也。这是历史的事实,不能因为西方社会今日的相对文明发达而否定其历史的野蛮性。客观地说,相比于西方罗马帝国,秦帝国的文明水准至少超过其半个时代,或者说高出其半个社会形态。
唯其如此,指控秦帝国“暴政”,并极其武断地以此作为秦亡基本原因,既缺乏基本的历史事实依据,又与高端文明时代的审视理念显然不合,是有失公正的。就历史观而言,我们不否认秦政与秦亡的内在联系,我们更对基于探究历史经验教训而研究秦亡与秦政之间的因果联系,表示由衷的敬意。我们只对缺乏历史依据的“暴政亡秦”说给予必须的否定,并客观公正地论述我们的理念。
要探究秦亡奥秘,首先得明确两则根基。
其一,将作为文明体系的帝国创造物——秦政体系,与作为权力主体的秦帝国区别开来,建立一种明确的认知:权力主体之与其文明创造物,是两个具有不同运行逻辑的各自独立的主体。两者之间有联系,但并无必然的兴亡因果关系。秦帝国的速亡结局,并不必然证明其文明体系(秦政)的暴虐。秦二世赵高政权的暴虐杀戮,只是帝国权力主体在历史延续中的变形,而不是作为帝国创造物的秦政的必然延伸。
其二,探究秦帝国灭亡奥秘,必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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