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和本章这里说一下,我的这篇小说是重生复仇+种田。 (9)(11 / 24)
的妇女要穿素服戴孝髻。《吕大郎还金完骨肉》,里面那个小叔子吕宝,把为兄守孝的大嫂给卖了。还对买他大嫂的人说,“只看戴孝髻的,便是家嫂,更不须言语,扶他上轿,连夜开船去便了。”
买家依计而行。结果,恰好吕宝的大嫂和吕宝的媳妇换了个髻戴。于是,那些人抢上吕宝的老婆就跑了……
至于官宦人家的太太,封了诰命就可以戴冠了。
大家可以自己搜下图片。那个髻就是个上尖下圆跟圆锥体一样的东东。冠长得又扁又矮,跟椭圆体一样的东东。
《金瓶梅》第二十八回写潘金莲:红丝绳儿扎着一窝丝,攒上戴着银丝鬏髻。
这就是明朝已婚妇女的常用发型鸟~
明末还流行起了牡丹头,作者也不喜欢。
作者不会发图片,乃们可以自己去搜呀。
☆、诉状
穆知县最终将庄秀云诉和离案的审期定在了八月初五。
百姓闻讯,不由交口称赞,这新任父母官委实体贴治下子民。这起官司不结案,丘城县的百姓连中秋都过不好!不然多吊人胃口?心上悬着官司的胜负结果,月饼吃着都没味啊。
其实穆知县也很头疼。
他本意并不想审理这件案子。
一则清官难断家务事。二则一个妇道人家,动不动便要主动求去,真是伤风败俗。如此不守妇道,理当叫她承受一番笞挞,以儆效尤。可他甫被调任丘城知县,便要当众笞挞妇人。若那妇人能将夫家错处说出个一二三来,他还要准其和离,坏人姻缘。想想便觉晦气。
是以,按照他的想法,这样的诉状能不受理便不受理。
但这个文庄氏很聪明。她的诉状大意是说,她父母年迈,兄弟年幼,母亲近来又卧病在床,父亲的身体也大不如前,她需要在娘家长期侍疾。可夫家又需要正妻主持中馈。为了不耽误夫家,她便主动求去。怎奈夫家一意挽留。然而,她已下定决心尽孝,定要坚持和离。没办法,这才一纸诉状递上来,请求知县做主,准许她夫妻和离,成全她一片孝心。
那诉状写得:
……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禽兽尚能如此,何况人乎?民妇忝受父母十六年养育之恩,未报分毫,常令此心如煎如熬。愧疚之情,无以言表。纵下笔千言,亦不能稍令释怀。而今实不忍双亲老无所终,小弟幼无所养。百般无奈,只得忍痛拜别夫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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