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养成记(3 / 5)
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失了他的温柔他的怀抱,我现在才明白,他本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是我错在先,顾明凡,是我季寒对你不住,但是我并不后悔。
我季寒是自私自利,是工于心计,是耍了手段……我有万般不是,但是,我爱你,是真的。
我自认比颜珂更加爱你。
只是,这段感情,你不接受罢了。
因为爱你,所以当初欺骗你也要跟你在一起,却也只有欺骗才能跟你在一起。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造的孽,这债,我必须还!
我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但是这七零八落的心情,我却无法忽视。
但是只得庆幸的是,我在其中的一个旧布熊的衣兜里,找到了一颗菱形的红色石头,上面还歪歪斜斜刻了什么字,可是具体是什么,由于太过模糊,我早已无法辨认。
我蹙眉,这布熊是我唯一从海边别墅中带走的东西,似乎是我小时候最爱的玩具,当时是因为刚出生的阳阳爱极了这布熊,抱住总是不肯松手,我才带走的,而这颗石头,似乎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和别人打架抢到的,但是过程如何,我早已经忘记了。
如今想来,竟是有些怀念小时候的时光。
我叹息,顺手将它放在书架上。
即便再怀念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又有什么用?我永远都回不到过去。
就像我和顾明凡。
晚上,我给顾明凡做了丰盛的晚饭,五菜一汤,都是他喜欢的菜色,但是出乎意料,他却吃的很少,每个菜只是略略动筷,整条鱼,他只吃了个尾巴。我心疼的看着这些剩菜,却无可奈何。从前的我,或许会嘟着嘴批评他,但现在,他是老板,我们的关系,早已经改变。
他不再是那个疼我宠我甚至纵容我的顾明凡,我也不是那个可以朝他撒娇的季寒。
我如今,不过是他花了伍佰万买来的佣人,要打要骂,看在钱的份上,自然随他。
我从来不贪财,我的生命价值不在于钱,但是现在,钱可以活命,我要用钱,换阳阳的性命。
这话说来讽刺,但是道理很简单。
现在,顾明凡就是我的雇主,我在他的面前,只有听之任之的份儿。
就像现在,他让我到他的房间去,立刻、马上。
于是,我不敢稍作耽搁,饿着肚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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