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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他感到忠诚在种种美德中应占最高地位:忠诚使众多生命连为一体,否则它们将分裂成千万个瞬间的印痕。
弗兰茨常跟萨宾娜谈起他母亲,也许他有一种无意识的用心:估摸着萨宾娜会被他忠诚的品行历迷住,那样,他便赢得了她。
他不知道,更能迷住萨宾娜的不是忠诚而是背叛。“忠诚”这个词使她想起她父亲,一个小镇上的清教徒。连星期天,他都在画布上描画森林里的落日与花瓶中的玫瑰。多亏了他,她从小便开始画画了。十四岁那年,她爱上了一个与她一般年纪的男孩。父亲吓坏了,一年没敢让她独自出门。有一天,他又拿毕加索的复制品给她看,取笑那些画。她不能与她十四岁的同学恋爱,至少是可以爱上立体派的。她完成学业,满心欢快地去了布拉格,感到自己终于能背叛家庭了。
背叛。从我们幼年时代起,父亲和老师就告诫我们,背叛是能够想得到的罪过中最为可恨的一种。可什么是背叛呢?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
她是美术学院的学生,但不能象毕加索那样画画。这正是所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被规定独尊的时代,是成批制作共产主义政治家们肖像的时代,她要背叛父声的愿望总不能如愿以偿:这种共产主义只不过是另一个父亲罢了。这位父亲同样严格地限制她,同样禁止她的爱(清教徒时代)以及她的毕加索。如果说她终于与一位二流演员结了婚,只是因为那人有着怪汉子的名声,同样不为两种父亲所接受。
随后,母亲去世了。就在她参加葬礼返回布拉格之后,她接到了父亲因悲伤而自杀的电报。
她突然感到良心的痛苦:那位画花瓶玫瑰和憎恶毕加索的父亲真是那么可怕吗?担心自己十四岁的女儿会未婚怀孕回家真是那么值得斥责吗?失去妻子便无法再生活下去真是那么可笑吗?
她又一次渴望背叛:背叛自己的背叛。她向丈夫宣布,她要离开他。(她现在与其把他看成一个怪人不如说把他看作于今不能自投的醉鬼。)
但是,如果我们背叛乙,是为了我们曾经背叛了的甲,那倒不一定意味着我们抚慰了甲。一个离了婚的画家,其生活与她背叛了的父母的生活丝毫不相似。第一次的背叛不可弥补,它唤来的只是后面一连串背叛的连锁反应,每一次的背叛都使我们离最初的反叛越来越远。
音乐
对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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