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五年后……(5 / 6)
像,尤其是那甜甜纯美的梨涡,薄景琛紧皱的眉始终没松过,思量了番还是决定同她好好谈,“林樱,我结婚了,你这么赖着我不合适,我老婆会误会,明白吗?”
闻言,林樱缓缓的抬头,眼眶红红的,“不会的,我只把你当哥哥,姐姐不会误会的。”
“她跟你一样大。”
“……所以你不能收留我了是吗?”
“是。”
“……”
薄景琛拒绝的干脆,林樱吸了吸鼻子,眸底有些失落,但到底没勉强他,僵了几秒起身,“我知道了,你把字条还给我吧。”
那张曾经写下承诺的字条。
薄景琛摸了下口袋,空空的,这才想起把它放办公室了,“字条我没带在身上,放公司了。”
“那是我的景琛哥哥写给我的,请你把它还给我,看到它我才能走。”
“明天我把它送到酒店你的房间。”
“不必麻烦了,我会找地方住,至于字条,我明天到你公司的停车场等你。”
“……”
林樱只身一人来到A市,钱包在车站被抢了,昨天若不是靠薄景琛救济,恐怕只能流落街头和那些乞丐一起睡马路了。
只是现在,薄景琛不认她,她也没必要再厚着脸皮下去。
林樱起身离开,走得颇为傲气,薄景琛和宋迟言对视一眼,终是不太放心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你跟上去看看,别让她出事。”
“这是你的桃花债,凭什么让我去跟?”
他怕老婆误会,难道他就不怕家里的母夜叉?
沈迟言实力拒绝,薄景琛无法,只好拽上他一起出去,“那就一起,彼此也好有个见证。”
“说什么见证,我怎么觉得像是同流合污……”
宋迟言腹诽,薄景琛凉凉的掠了他一眼,顿感这事挺棘手的。
把林樱放酒店吧,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在包小三。
带回家吧,这不是存心让宋漾添堵么?
二十年前,他还十七岁,怎么就风-流的给人下了那样的承诺!
薄景琛懊恼,事已至此,也无法抹掉年少时的行为,只能现在能补多少是多少。
……
林樱出了会所,漫无目的的走到这条陌生的街道上。
她在A市,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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