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1 / 6)
前露陷,对我的自由并没什么限制。老爹大概是想瞒到她想再生个孩儿也生不出来的时候为止。
老爹说老娘不善照顾孩子,好不容易有了“女儿”不容有失,坚决要求我长大些再和她亲近,吃喝拉撒,换衣换被都由老爹指派的专人——吴妈——全权操办。老娘当然不依,不是因为不信任吴妈,而是好容易有了女儿却玩不到手= =
于是老爹例数几个儿子曾经被“照顾”出危险的经历。
老大被李子噎到过,因为老娘把整个果子塞到了儿子嘴里却忘了教他吐核;老二曾经吃过墨水,因为午休没睡醒的老娘迷迷糊糊把墨汁当成蜂蜜,沾了点心喂给孩子;老三更惨,老娘抱着他给后花园的锦鲤喂食,见到条平日没见过的银鲤,一兴奋就把儿子扔进了池塘,老三从此学会了游泳;老四还好,只是曾经走失,因为老娘带着他逛庙会,回来时发现手里拉的不是自己的小孩……
这四个孩子能平安长到现在实数老天保佑!
老娘妥协了。答应只抱抱我,不喂我吃饭,不带我上街,不给我洗澡换衣服。老爹大大松了口气,保守估计,以我和老三相似的模样,起码能瞒到十岁以后。不过这可不包括我自行暴露啊,我邪恶的想。
从此,故意搞出点危机吓吓老爹,成为我的乐趣之一。比如,和娘一起吃饭而吴妈不在场的时候“不小心”把汤洒在身上啊,或是陪娘逛花园时“三急”等等,害得老爹总是高度紧张,差点写出本《应对突发事件方法之一二三》给相府主要人员人手一本以备不测。
所以,骗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我算不算共犯呢?毕竟我并非懵懂,而且陪着一起玩,还以此为乐。不会也要付出代价吧?我担忧的想。
一转眼,已是三年。
老爹的本事的确不小,居然一直有惊无险瞒到现在,我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三年女孩,深得老娘宠爱。她比我上辈子的妈不知好上多少倍,不会哭哭啼啼,不会逼我学习,不会让我走她安排的人生,不会在酒醉的时候呆看我的脸然后打我……
没人发现我带着记忆降生,除了掩饰的好,也是因为我太懒。做小孩做得不亦乐乎,如愿找回自己上辈子没体会过的童年,我很满足。可以撒娇,可以哭闹,生气的时候有人哄,开心的时候有人陪,真好。
“娘亲?”
“宝贝,今天和娘亲进宫去看贵妃阿姨,好不好?让他们看看我们未来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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