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两个霉人(3 / 4)
大衣鞋子,不看还好,一看让他大吃一惊,那可都是国外一线的名牌,今天蓝枫的毛衣穿着的是英国皇家的御用品牌lyle&他最著名的是一只鹰的标志,而挂在椅子上的大衣是他眼尖的看到了那个品牌标志是burberry,这让他有些吃惊,一个寻常人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身价,就是在国内的暴发户会去买这样的品牌的也没有几个,他是因为自觉是上等人身份才会不由自主的关注这些品牌,怕被人当做土包子,可也不会舍得花几万元去卖一件衣服,他再一看蓝枫身上的各个小配件,手表,鞋子。全身行头加起来都有几十万,这让他额头泛出汗来,可是他在一看袁冕,心想着袁冕不也是暴发户吗?最多对方也是一个暴发户,国内不是看谁的钱多就是有话语权的,在华夏国还是要靠手上的权利说话,这么想着,他的眼神再次犀利起来。
“把人带走。”他的一声命令人全部围了上来。
“谁敢。”蓝枫大拍桌子一声吼道。他的气势顿时震住全场,也让我眼睛里冒起了无数的小星星,这就是未来政治天才的气势呀,我男人的气势。“你还愣着做什么,快打电话。不就是比人多比势大吗?我们可以比一下。”
被蓝枫这么一提醒我就拿起了电话,不过还不等我把电话拨出去,包厢的门再次被推开,穿着警察制服的人现身。
看到警察到场袁冕最先送了一口气。
我猜到可能是外婆菜馆的管理层报的警,这里的服务员可能把包厢里的状况报给了管理层,而管理层怕我出事就报了警。
“这是怎么一回事情呀?”一个队长麽样的男子问道。
“潘学兵,本少在这里你说是怎么回事?”汪铨不满的开口,在他看来潘学兵不过是西湖区公安局分局的一个小队长,那种最底层的人物,哪里有资格和他说话。
看到汪铨在这里,如果是平常的话,潘学兵这样的小人物确实是不会管这件事了,可能还会帮着汪铨,可是潘学兵是什么人?十八岁就加入警队,从一个最基层的队员一路爬到了现在这个小队长的位置,今年二十八岁的他不是破案高手,也不擅长溜须拍马,他是看尽了各色各样的人,按照行话说,是龙是凤,是驴子是马他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走进包厢的时候,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汪铨,而是餐桌前站着的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岁左右的一男一女。这两个人的气场,在他看来不知道要比汪铨大多少倍。汪铨是嚣张,他的嚣张是外露的,是家里的资本给他的嚣张,可是对面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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