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揭密(7 / 12)
哀求我不要离开。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张哭泣着的脸。那张绝丽的脸,带著令人心碎的泪痕,却阻挡不住我那自认伟大的脚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恋,那时正是离开美国的时候。那个女孩从波特兰开车追我追到西雅图,我终究还是没有留下来。
那年我十七岁,随着风中飘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还有初恋……
想起来,二十四岁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种就连手牵手都会脸红的青涩情感,脸皮也厚到就连长城拐弯处的城墙也不遑多让。
有一年我爬长城,居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脸皮还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么厚的脸皮,还是能轻松地挤过去。(笑)
说到长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经不在很久了。
诸位看到这本书的时间,再往后推一个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这本书,就权当是纪念她的存在,或者纪念她的曾经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得就像我心里的温度。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地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地锁在一起,又牢牢地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地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哈哈,怎么写来写去,像是在写散文。不应该,不应该!
还是照例说说这本《妖魔道》好了。
总体上,这是一本很轻松,很速食的《夜不语》特别篇,如果要看作是前传也行。我前边写得很轻松,到后边写得差点飙泪,希望大家看得轻松些吧。虽然后边的剧情实在有点悲,算不得轻松两个字。
不论学习还是工作,每一样都很累。能够放松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休息。天气,又要冷下来了。
下一个故事《宝藏》,我策划了很久。说的是一个特别的发现,让夜不语等人偶然知道了一个宝藏的存在,在寻宝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怪异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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