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DATE:5月31日 中午十二五零三分(14 / 20)
句话,让我记得很清楚。
她说很羡慕我现在的生活,我就像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俯视着脚下的众人忙碌的身影。什么都不参与,只是看。
放下电话,嘴角带着的全是苦笑。
自己真的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吗?
不对,当然不是。虽然自己确实跳出了许多人都在挣扎的圈子,但是却又跳进了另外一个更郁闷的圈子里。我不会去烦恼工作的问题,但是烦恼并不会因此变少,只是转移到了别的问题上。就像两千万人都买了两千万分之一机率的彩票,但谁又能规定,那两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就一定能落到两千万人中的某一个头上呢?
又扯远了。
三万英尺啊,哈,恐怕这种高度,没有人能站上去。毕竟那么高,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摔得万劫不复,粉身碎骨……
手指还是因为赶稿,还是稍微有些痛。
说起来,最近除了内分泌有点失调以外,几乎就没有值得落笔的地方了吧。
还好,今天下午看到了一大堆朋友。就权当谈资来说一说好了。
话说,今天好不容易有个朋友还记得我的存在,打电话约了我去「OuTen」喝咖啡。其间因为两个人实在太无聊,约出来了一大堆的朋友……
嗯,其实这些琐碎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好提及的。不过,其中几个有些是高中时的同校,大家聊得很开心。然后提到了高中时我靠写情书维生的搞笑事迹。
突然有一个人,他说他还找我写过一封分手信。
我很疑惑,想了半天才回忆起,似乎自己高中时期确实替人写过一封分手信,好像还宽宏大量的忘了收钱。
听说那份分手信至今还没送出去,于是我兴趣盎然的想要回收,结果那混蛋死活都不愿意。最后我只好妥协,混到了他家里把那份久违的信件重温了一遍。
毕竟,那是自己写过的,第一封分手信,或许也是最后一封了吧。
总之睡不着,干脆默写下来留做纪念。全文如下:
某某人:(不好意思,请原谅我不能透露客户的名字哈)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的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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