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和唐飞小朋友 (1)(13 / 24)
豪的绝顶情书,反复回想,我现在也只记得最后一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在大学等你!
唐飞的离开,我一时无法适应,总觉得生活乐趣骤减,了无生趣。但孩子终归是孩子,别扭了那么几天,我又恢复了以往的青春活力。只在大约每半个月收到唐飞来信的时候,不由得缅怀悼念我们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
唐飞的信总是很厚,因为他信中所写的每件事都巨细靡遗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我们学校成立于1975年,现有老师34位,学生732名。我们班第三小组第二排的课桌右上角刻着,‘我喜欢一辉,不喜欢星矢’。从学校到我家要经过56个电线杆,2个邮筒,还有一个小卖部。我书柜的第二层左边数第三本书是去年第三期的《少年文艺》”
提笔回信,我尝试过长篇大论。思来想去,发现其实我周围的人事物,他都再熟悉不过,索性三言两语回些笼统之言。长信短回,也来来往往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至发生“情书事件”,我就再也没收到过他的来信,所有联络中断。
说到“情书事件”,必须先交代一位关键人物。此人姓苏,名涣淇,被父母从遥远的首都北京下放到我们这座不起眼小城里的爷爷奶奶家。他也是我初中三年的同学,一副营养不良的身板,配上过度发育身高,与豆芽苏——这个我赠与他的外号极其相称。
我与此人同桌,近距离接触,发现这位仁兄酷爱反穿毛衣,还是隔天反,规律地怪异。我一幼年时期就敢掀医生假发的好奇宝宝,怎可能放过此等异事。
“苏涣淇,你毛衣穿反啦?”
他扯扯毛衣,不以为然地说:“明天就正了。”
哦,感情他头天脱下来啥样,第二天照原样再穿上,怪不得一天正一天反呢。我双眼放光,发现此人夺目的闪光点——随性。如此朋友怎有不交之理。
可初中生的脑容量明显比小学生大,不好骗。这位随性到极致的兄弟并不热衷于交朋友,或者说,他根本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某日他顶着副大墨镜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怎么?被隔壁中专的小混混勒索了吧?”
他隔着墨镜揉眼睛,郁闷地说:“给了钱还打我,太过分啦!还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我怎么那么倒霉啊!”
“为什么?”
“嫌我长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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