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这世上的初恋,大抵都没有完美结局(3 / 13)
了,悻悻地说:“那还是叫苹果吧,多可爱,况且我也喜欢吃苹果。”
“你试试看。”哥哥威胁的看着我,忽然又问,“你喜欢吃苹果?”
“嗯!”我大力地点头。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er away.
最终,“丧彪”还是叫“丧彪”。
毕竟养它的人是我,我早就想试试这个拉风的名字了。
丧彪它看起来还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只要我喊一声,不管在家里的哪个角落,它都会飞快的奔过来,虽然傻乎乎的,但其实也挺可爱的。
虽然婶婶害怕狗,我不能把丧彪带回家,但我还是将它纳为了我们家的一员,多好啊,有它垫底,我在家里的地位终于不是最低的了!
婶婶知道我的暑期工作就是给哥哥养狗之后,一直叫他快把狗送人,让我去叔叔公司找份事做。
哥哥当然不同意,在他的压迫之下,我也不得不装出一副做的很开心,很喜欢小狗的样子。
婶婶数落我说:“你啊,从小就这么听你哥的话,以后他让你养老虎养狮子你也给他养?”我讪笑,连连摇头。
“老虎狮子是保护动物,我还弄不到。”哥哥在沙发上闲闲的说了一句。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弄的到,他让我来试着养养,也不是不可以的。
我心中陡然一阵恶寒。罗维知道后也不开心,说:“你也太听你哥的话了吧,他不是整你吧?”
“应该不会的,丧彪其实挺可爱的。”如果它精力没有那么旺盛就更可爱了。
“你喜欢狗啊,那我们以后也养一只吧,我喜欢古牧……”他在那边开始畅想了。
“还是别了吧,我才不想自己找罪受呢。”我连忙拒绝。
他笑着说:“没事,吃喝拉撒我负责,你负责踩着小高跟牵着它出去显摆就行。”
我也笑了起来,说:“那行。”
其实养狗养久了,还是挺开心的。每天一早起床去哥哥的公寓,帮它清理清理狗窝,倒掉便便,喂它吃了狗粮就行了。
丧彪疯归疯,还是很聪明的,教了它几回,就知道要去固定的地方大小便了。
然后我带它去哥哥公司转一圈,它比我要受欢迎的多,公司里的人看见它总要摸一摸问一问的,有人还特地准备好吃的等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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