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只是喜欢(3 / 4)
怕的小混混的人!
钟扬背着她走了好一段路,他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用另一种解释说道:“夏夏,每个人都有不懂事的一段年龄,会做一些幼稚没有头脑的事情。我也是人,也有我犯糊涂的时候,如果我以前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情,你直接告诉我,我跟你道歉,好吗?”
心,跳的好快呢!
这就是钟扬啊,当他是一个混混的时候,大家都得叫他一声钟哥。可是当他奋发向上的时候,他成了让别人心悦诚服的老大。原来他也可以这么会念书,甚至能进到那么多人削尖脑袋都想去的地方,可他不骄傲,不自满,更没有对她有丝毫的无礼,他只是对她说“你直接告诉我,我跟你道歉,好吗?”
好吗?不好吗?
是根本就不需要好嘛!
黎初夏忽然笑了起来,像一只小醉猫:“不好!钟扬,你也说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也许以前我也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就像我老是惹爸妈生气一样啊。可是我们现在都长大了,懂事了,所以当然要向前看!”
黎初夏单手环住钟扬的脖子,腾出一只手出来捏着拳头对着前面,做了一个冲锋的动作:“你就当我什么都没问啊,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管了不管了。如果你实在是介意……那就……就一分钟之内冲到大门口,我们就两清了!快!冲冲冲!”
长开的少女身材凹凸有致,因为比着冲锋的动作,她两团柔软就这样肆无忌惮的在钟扬的后背磨蹭,偏偏她斗志激昂,已经开始为他计时。
那些不愉快的过往,的确应该忘记。
钟扬笑了出来:“好!今天两清!”他舒了一口气,微微伏下身子,长腿一前一后做出一个起跑的动作,待身上的女孩子一声令下,他便飞快的冲了出去。
夜幕降临的橙黄街道,身材修长的男孩子背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飞奔而过,搅乱了街道的宁静的同时,也留下一地零零碎碎的笑声。
这里应该写——黎初夏,深深的醉了。
是啊,她醉了,一直到晚上洗完澡躺在床上,她都还双颊火红发烫,真个人仿佛在超高浓度的酒业中浸泡燃烧过一样,全身的细胞都叫嚣着不肯停下来,她的脑子里一幕又一幕的闪过钟扬背着她在w大的道路上飞奔而过的场景,从小到大,她掩藏在温顺乖巧下的热情好像都在这一瞬间全体跟着一起燃烧了。
一定,一定要追到他!
蒙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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