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你让我求婚?还是喜欢的!·先不要告诉他(13 / 13)
的一天,而因为他对江愿那见不得人的感情,又让他害怕某一天自己无法正大光明的保护他。
那个时候江愿又该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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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股权转让协议,右下角已经签上了江愿的名字。
“怎么可能?!”姜三叔眼底几乎要喷出火花,姜祈怎么可能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把股权拱手让给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那天在房间里故意议论的几个堂兄妹脸色都难看了起来,他们是故意让江愿听见那番话的,甚至后来还有人去找过江愿,江愿暧昧不明的态度让他们误以为他就算不投赞成票也不会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不可能!老爷子怎么可能会同意?!”姜二叔虎目圆瞪。
“就是啊…他不过就是一个野种……”
“爷爷已经看过了。”江愿绝了那些人想去找老爷子的念头。
江愿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姜祈的名字,一字一顿地看向姜三叔,漂亮的杏眸中看不出半点的情绪,“三叔,现在股东大会还要继续开下去吗?”
“还有。”江愿突然笑了,很多人对江愿其实印象都不深,应当说以前根本没有正眼瞧过他,这会儿才发现江愿其实长得很好,这一笑更是让人忍不住侧目,“二叔,三叔,绊住我哥哥有趣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那封信的内容=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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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架空。以下非专业解释可以不看。
文里采用的全部为我国的公司法。
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来的。这里就是赞成票超过到场股权数的1/2即可变更董事长,且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这里的姜氏集团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协议有效只是针对于合同双方,真正发生效力是对内的股东名册变更,对外是商事登记。
姜祈和江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因为还未进行名册变更,其实并没有真正生效。但是老爷子认了,所以唬一下他们是没问题的。
中间还有一些法律问题,但是上文也说过了,不是所有都能用律法解决,虽然这几个叔叔都不要脸了,但还是希望别人觉得他们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