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3 / 7)
敢孤注一掷呢!”
他弯身,从地上捡拾起那把刀,在不死心的女人眼前晃了两晃。
刀身上的血迹已经干涸,那是乔初夏偷偷藏在包的侧兜里,在蓝眼睛下床时,用脚挪移着,垫放在自己身下。
稍前的时候,她主动拥吻住他,就是为了避开他的视线,抓起刀,妄图杀了他!
胜者王侯败者为寇,她输了,于是再没什么好说的。
蓝眼睛却不这么想,他越凑越近,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上的伤口,弯了弯薄薄的唇角。
都说男人嘴唇若是厚实,便为人忠厚;若是单薄,便为人冷清。
可乔初夏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不能以貌取人。
所以,尽管眼前的男人如此叫人目光流连难舍,她还是时刻提醒着自己,他不过是一个毒枭。
是的,她私密处的图案,其实是一种接头暗号,类似于古代的虎符。
这暗号一分为二,乔初夏这一份,是从乐辉手中继承而来,如假包换。
而蓝眼睛身上的纹身,则是另一半,从何而来,她不知。
他们原本可以成为国内乃至东南亚最好的搭档,一起发大财,但是,她并不想。
“你要干什么?杀了我么?”
一张嘴,她才发现自己的嗓音沙哑得可怕,可是低沉之中,却透着一股魅惑来。
原来,磁性也可以形容女子的声音。
“不啊!”
蓝眼睛光着脚上了床,整个人跪坐在乔初夏的两腿之间,抬高她的一条腿,看了看。
原本血糊糊的地方,在她昏迷时,他处理完自己的伤处后,居然还有心情用毛巾蘸了热水,帮她清理干净了。
“杀人这件事好麻烦的,面对漂亮女人,我只想做一件事啊……”
他将自己的食指在嘴里含了一含,沾了些口水,带着那水,轻轻点上那处颤抖的蜜色。
笑得狡黠,不可否认,他笑的时候,很勾人。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这可比沾一手血,好多了,你说呢?”
说到最后几个字,他已经将唇凑近乔初夏的唇了,似乎要将口中的空气喂给她似的。
她偏过头去,咬着牙齿,不说话。
他说的话里有一句没错,孤注一掷,现在她是待宰的羔羊。
“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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