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喜欢上一个温柔而忧郁的男子(3 / 4)
应该死心的,人家有个幸福的小家庭,他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路人,走过了不要留下痕迹。不再和他有交集。不打搅他的生活,把他这份心动,藏起来。
一想到他无奈的笑容,一想到他说,别动,水会流进你的耳朵的温柔,他的手指穿梭在头发理得触感,他还是难过。
这么好的男孩子,一身的故事的男孩子,忧郁而又温柔的男孩子,不属于他。
还是不要去打搅他了,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恋情,在没有惊动第二个人的时候,枯萎消散了吧。
希望你能幸福。
这是旭言说出口的最后一句话。
说出之后,他就斩断自己的暗恋。也许他不会一见钟情,他会把这个男孩子当成回忆里最美的照片珍藏,等他遇上了别人,或者年老之后,想起了他,他会是泛黄的最珍贵的回忆。
曾经他一见钟情,喜欢过一个温柔而忧郁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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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是我在重庆旅行时候,去过的一家美发店,那里有一个极品帅哥,就为了他我才去做的头发。
看着他精致的五官,低低笑着的模样,我真的心动啊,极品受,很极品。最开始的时候,店里有四个帅哥,他是最出色的一个,店里有个小丫头,三四岁模样,老板娘三十几岁的样子,那个娃娃一直围着帅哥转,我们以为那是他的孩子呢,一直说着,真不般配,他老婆看上去很老,他对那个娃娃很好,真的以为是他的女儿。
日后才知道,那是他表哥家的孩子,我又兴奋了,想着,如果有一个男人闯进去,他给洗头做头发,会不会发生什么呢?就这么自己想着,谁知道在肯德基,我们打望的时候,看见帅哥和一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走在一起,去肯德基借洗手间。女孩子和他并肩走着,他的手搂着女孩子的腰,还拍了一下女孩的屁股,我大失所望啊。他本应该配一个极品攻的,应该有一个平凡充实的同性之爱的。
不过,帅哥真帅,小嘴,很爱笑,大眼睛,不是太高,腰很细,那双手,细白如玉,芊芊玉指的,那脸,没有一个毛孔,细若白磁,打扮的也是低调的时尚。白体恤浅灰色牛仔裤,铁灰色帆布靴。粉色体恤衫水蓝色牛仔裤,大红帆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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