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0,80,100,110,120,130…… (15)(3 / 25)
”上班倒也不错,最起码出入里边的人。全是京都的富家公子,出手阔绰。
她想要钱,就不怕被人玩。
倒是没想到,她运气好,刚去了那里,就被人看上了。
可谁知,那男人是个有未婚妻的。她又因为和他勾勾搭搭,被那女人在酒吧中抓了个正着。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别提有多闹心了,因为她竟然因为触电,当场就死了。
只是没想到,老天对她还不错,她的灵魂竟然穿越到了大魏朝。
虽然现在这一家子中,好货也不多,但终归经过她这么多年的努力,她也熬出了头,在家里有了说话之地,日子过得也很滋润。
来京都是因为她心大,想在京都某一个良婿,最好和几位皇子或是王孙子弟牵上线,日后凭借她的手段,也好混个王妃或是皇后、贵妃当当。
然而,让她更没有想到的却是,进京半个月,最先接见她的京都上层人物,却是这么个县主?!
而这县主,听她那话音,还是早就注意到她了?!
这不是最悲催的,最悲催的是,她竟是还是前世和她一道下地狱的那泼妇!
贼老天不带这么玩的啊!
何云沁的眸子中,两汪泪水不听控制,“唰”一下就流出来了。
眼前这女人下手有多狠,她是亲身体会过的,想当初在绿岛酒吧中,她像个泼妇似的,使了大劲儿撕扯着她的头发,简直要把她的头皮,都给整个揪掉了。
即便时隔过年,偶尔回想一下那痛入肺腑的疼痛,何云沁还觉得身子发软。
现在这女人竟是又出现在她眼前了,且她的身份地位比以前更高一层,行事也更加肆无忌惮,何云沁心下当真惶恐的,恨不能再死一次。
何云沁想着,上辈子若不是有国家律法规定,杀人是要偿命的,怕是这泼妇都恨不能当场弄死自己。
可那时不敢下黑手,不代表现在不敢。
现在这年代,皇权至上,“十恶不赦”的十大罪里边,便有一条明令规定,不能不敬皇家。
而眼前这泼妇,好命的竟然穿成了县主?这还不是分分秒弄死她的节奏么!
何云沁现在简直要呕死了!
她此刻也由衷的后悔起来:当时自己穿到这里的时候,为什么不大逆不道的求父母给她改个名?
何云沁!何云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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