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6 / 6)
能活下来一个,已然算是侥幸。
一个美国记者不顾士兵的阻拦,冲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年轻军官面前,这个俊美的年轻人,身上的军装溅满了鲜血,样子有些狼狈,可他的身躯依旧挺直,像是一杆永不弯折的钢枪。
走近了,近得能清楚感受到这个年轻军官身上的冷然,如染血的刀锋一般。
“阁下,能接受我的采访吗,阁下!只要几分钟!”
楼逍拉住了缰绳,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望向他,没有说话。
记者不管楼逍的眼神是不是像刀子一样扎在身上,只当他同意了,忙拿出纸笔,开口问道:“阁下,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军人。”
“啊?”
“我是,华夏军人。”
记者又问道:“你认为这场战争,你们能获胜吗?”
“能。”
“你很自信。”
“这不是自信。”楼逍声音冷硬,“我们,必须赢!”
“哪怕流血,死亡?”
“是。”楼逍转过头,望向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的战场,在他的身后,血色的残阳缓缓沉入地平线,仿佛带着硝烟的声音,低沉的传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我辈军人流血用命,家国得保,百姓得安。为国而死,为民而死,军人本分,死得其所!”
“您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国土沦丧,百姓流离,尚且苟活,是军人的耻辱!”
通事将楼逍这番话一字一句的翻译给了在场的每一个外国人听,最后一个字说完,通事已经红了眼眶,对着身边的军人,深深的弯下了腰。军事观察团里两名身着军装的德国人和一名英国人,同时向楼逍敬了一个军礼:“您是真正的军人!”
第二天,这篇采访便登上了纽约时报,伦敦时报和国内各家报纸的头版,楼逍的名字,第一次传进了国人的耳朵。
在李谨言看到这篇报道的同时,他发去的电报,也送到了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楼逍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