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部分(1 / 6)
更加讽刺不屑:“叶朗,你少自大了!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你是我哥,洛阳才迟迟没有答应我的告白!什么窃取你的幸福?你根本就不能给洛阳幸福!是你亲手推开他的,现在还想收回?简直做梦!洛阳不会跟代我在一起的,我也不允许你从我身边抢走他!”
“那就试试看吧,我才是他的初恋情人。你知不知道一句话,初恋情人是最不能忘记的,而且,初恋情人是人们心里最百分百的存在!”吉朗邪笑,“只要我改邪归正,只要我向洛阳道歉,他一定会跟我重修旧好的!”
叶烁气得浑身发抖,却反驳不出什么。
没错,初恋情人的确是很美好的存在,即便这个初恋情人做了十分过分的事,多年以后,回想起来,肯定还是他的好要占多一些吧?
他输就输在年龄上。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虽然不至于如此夸张,但是……
倘若叶朗真的施展浑身解数去重新追求洛洛,那么自己的胜算……又能有多大呢?
他不想弄到兄弟反目的地步,他虽然不喜欢他的哥哥,可是,那毕竟是他的哥哥。
到得后来,叶烁也只能憋出一句:“那就拭目以待吧!”
洛洛……从现在开始,你会只爱我一个人的,对不对?
被两兄弟争夺的洛阳此刻并不知道叶朗竟然对叶烁说出那样的话,他离开医院便打车回了暂时的住处,然后也没回家,直接去了菜市场,细心地挑选新鲜食材,准备给叶烁准备好吃的,而且也选了很多适合补血的补品。
答应了要给叶烁做蜜汁鸡排,洛阳先选了蜂蜜,接着选了最贵最好的鸡排称了得有三十个,叶烁还说要吃烤土豆,他又拎着一堆东西跑到那边去选土豆,另外还选了很多其他的食材。
洛阳并不发愁做饭做菜,挑选食材也都选最好最贵的,因此厨艺自然也是很能施展的开的。
洛阳这次逛菜市场是他花钱花得最多的一次——左右手各自拎了四五个袋子,蔬菜水果牛羊肉等等等等,什么都有。
他厨艺好所以能想出来的菜式花样也多,豁出去了,这阵子暂时不去学校上课了,找了关系不错的老师代课,他决定好好地研究如何给叶烁补血。
到了小区楼下,刚好撞见开车回来的顾风,洛阳一愣,随即恍然,是了,自己匆忙离开医院赶回来准备给叶烁做些好吃的饭菜,竟然忘了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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