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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得,这就是当年把她带走的男人。
可是,她呢?
走到主人的面前,男人说:“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小六儿,通通都告诉了她的孩子。那些我所不知道的,由你来补全。”
主人顺着他的视线,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拿出了一幅画。
画上的人是她,坐在竹椅上,低着头张着嘴,好像正对着高高隆起的肚子说些什么。一只手放在心口,握着一个锦囊。
满满两箱都是画纸,从嗷嗷待哺的婴儿到亭亭玉立的少女。
这张放在最上面,也是最后一张。
我想起主人房间里的那几大摞画稿,画中的人,也是她。
平生第一次,我羡慕妒忌起人类来。
他们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记住一个人,想念一个人,而我们狼,却不行。
我不知道追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应该像个毛茸茸的小灰球吧,一定很可爱……
主人看那张画看了很久,然后开始咳嗽,血从指缝渗出来,落在黑色的衣袖上,不仔细瞧的话,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男人站在一旁,完全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只冷冷说了句:“如果不想吓到孩子的话,最好擦干净你嘴边的血。”
主人的咳嗽,终于慢慢停了下来。
于是我放了心,看向那个孩子,恰巧孩子醒了,睁开眼睛,也看到了我。
小家伙明显有些吃惊,但很快便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指着我说:“好漂亮!”
我恍惚忆起,许多年前,也有一个人,在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说了相同的话。
那个人不在了,留下了一个小男孩,笑起来的时候,有着一模一样的小酒窝。
男人走了,孑然一身。
主人在追云的旁边建了新坟,棺材里只放着一个陈旧的锦囊,锦囊里是一块白石头,还有很多张各种各样的平安符。
平安啊……
过了几日,主人便带着孩子下了山,回了京城,做安邦定国的一品军侯,做富甲天下的萧家少掌门。
每年的秋天,主人都会回来,在木屋里住个十天半月,到坟前坐一会儿。
至于我,哪儿也没去,我要在这里陪着追云。
再后来,我老了,常常趴在追云的坟前一整天都懒得动一下。
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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