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3)(4 / 24)
缝滴水不漏,朱乐拿出在上千人面前作报告的精神头儿,才能寻到时机插手。
“哎呀,不对,香菜的根部灌了肥料,要除去至少一寸。”
“芹菜要除去老筋,不然口感不够脆嫩。”
“大小姐,难道您不知道芥兰是吃秆的?叶子扔了即可。”
“虾不仅要去头,虾线也要挑出来,那里都是排泄物,难道你们平时都连着吃下去?”
……
“哎呀!”这一声是朱乐发出的,她被潘兰的连声叫嚷打乱了心神,一不小心,被虾头上的刺扎了手。
大董连忙抓起她的手,拿到水龙头下用温水冲洗,并柔声劝道:“好了,这里不用你帮忙了,我们很快就弄好,要不你先去我书房里找本书看?”
朱乐气闷,小时候有保姆,上学和工作后有食堂,在梅姨家借宿也有专门做饭的阿婆,加上对饮食并不挑剔,她根本没进过厨房。能认出芹菜香菜是凭味道,至于芥兰,她只见过盘子里的,虾则只在超市里见过生的,哪里知道还要挑什么虾线!
这么被人嫌弃的一无是处,对她还是头一次,朱乐郁闷地按照大董的要求进了书房,却连一行字都看不进去。
手脚闲下来了,脑子却闲不下来,朱乐开始胡思乱想,似乎从见到大董的第一面起,自己就没干过什么值得夸耀的事,她自认为比较得意的一面,完全没有在他面前展示的机会,那么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呢?
她的美貌?不可能,潘兰的长相就不输她,而且比她还年轻,再说大董也不会以貌取人;她的成熟?更加没理由,因为她认识大董以后,就顶着熟女之貌行脑残罗莉之事,撞车、告白、大哭…简直不堪回首;她的聪明?呃,至今还没有证据对大董证明这一点。
还有就是今天晚上,她头脑发昏不自量力,居然跑到厨房自曝其短,着急忙慌地就证明了她连家务都不会做。
那么大董,到底喜欢她哪一点?如果不喜欢,又为什么要答应她的告白,可怜她吗?
难道他不知道,就算身为剩女,也是有自尊心滴,呜呜,她不要人家的可怜啊……
想事情,尤其是想很烦恼很纠结的事情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多时晚餐就准备好了,大董亲自来书房请她过去吃饭。
二十三
“咳,这是东子上次落在这里的杂志,没想到你也喜欢。”察觉到大董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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