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4 / 5)
就卖.若是有人来查.很短的时间内,立即转移。何况,那些市场管理人员和他们熟了,甚至关系很好,平常一超打牌一起喝酒,也不会真去查,上面下令要查,他们就找过去,收缴一点做做样子。这样的搞法.对非法经营,半点威慑都没有.反而让非法经营表面化。
唐小舟问,你们去举报呢?他们难道不管?
王昭说,他们也不是不管,你去举报,他们也会派人去查一下。去二级市场肯定是查不到,他们会告诉你,查过了,二级市场没有,书店也不敢卖,可能是地摊货。地摊是流动的,没法查。让你哭笑不得。
君卓说.还有比这个更离谱的。我的书.出版社巳经查明了盗版厂。出版社就向当地的执法部门报案.你们绝对想不到.执法部门怎么回答的?他们说.我们办案经费有限,你们如果支持五万元办案经费,我们立即去抓人。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我在场。我们的执法部门原来不是在执法,而是在做生意赚饯。既然受损害者没法给他们钱.他们自然就向别的人收保护费去了。
谈了这么多,唐小舟也意识到.这事还真是麻烦。
这件事所体现的.恰恰是中国的行政现状.并非没有法律,也并非没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关键在干,其职能的底线在哪里?多头执法是一个问题,只对上司负责不对职责负责是另一个问题。有利的时候,大家都去争去抢去夺,没有利或者微利的时候,大家都退都躲。执法权成了一种生意,有人告来了?正好,请提供办案经费,正好可以充实小企库。没有人告?那更好,隔三岔五去收一收保护费,正好增加个人的收入。上面过问起来,每个部门都能振振有词,做了多少事,取得了多么辉煌的业绩,辉煌的背后,却是市场混乱不堪,乱象丛生。不仅文化市场如此,其他市场更甚。
这一现象,唐小舟早就注意到了,也曾积极思考过,甚至有意作过一些研究调查。比如香港,他们的执法部门只有警察,警察的职权很广,同时也很窄,对干所有的违法行为,警察都有调查之责。警察如果没有把事情做好,有民众投诉,立即就要问责。在中国大陆,这一套是不是就不可行?恐怕并非如此。把工商局的部分执法职能,并入警察局,把技术监督局的部分执法职能并入警察局或者海关,甚至可以把城管全部并入誓察局,在需要的情况下,扩大警种,像增加税鲁、铁路鲁一样,可以考虑增加工商警察,强化网警,同时严格限定职责,恐怕是解决的根本。
这话,唐小舟自然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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