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5 / 7)
一眼:“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你觉得我只是一时不知道如何分辨,才以为我对你妹子产生了爱慕之情,对不对?大哥,你也是从十来岁的年龄过来的,不要总把我当个孩子,好不好?”
大汉努力回忆,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射御骑猎,每天被师傅折磨到骨头散架,回家沾着枕头就睡着了?大概便是这样吧,他实在是不觉得十三岁有多成熟。
“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时也不过十三岁,十三岁,已足够让我分得清友情和爱情,我爱阳儿,不是喜欢,就是爱。”少年仰头,又给自己灌下了一大口酒。
大汉搔搔头:“但是,我妹子已经嫁人了啊,不管你是爱啊还是喜欢啊还是什么的,她都已经嫁人了。等你长到可以娶媳妇的年岁,她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了。”心里哼道,虽然他不喜欢那个姓沈的,但是他也不愿意要一个小毛头做妹夫,这简直太胡闹了!
然而这小毛头毕竟是他家世交的孩子,又是他从小看着长起来的,他只得叹口气,接着哄他:“喝完这顿酒,你便把她就此忘了吧,日后你俩便分道扬镳,各自过活。”说着将手中的女儿红递给他,慨然道,“来,喝一口这女儿红,沾沾我妹子的喜气,待你成人后,也娶一房不逊于我妹子的漂亮媳妇!”
少年瞥他一眼,苦笑道:“大哥,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她的女儿红,我是不会喝的。”
大汉有些生气,不耐道:“我说臭小子,你是打死都油盐不进是不是?我都说了,我妹子已经嫁人了,你还想怎么样?有种你现在冲进厅里把我妹子带出来啊?”
少年一怔,继而默默流下两行泪来,大汉顿时慌了手脚,忙道歉道:“哎哎,是老哥的不是,你莫哭!”他竟忘了他只是个孩子而已。
少年偏头使袖子擦干眼泪,低声道:“大哥莫慌,不是因了你,而是因我自己。——大哥当我为什么要把自己灌成一滩烂泥?我拼命克制着不往里头闯,因为我知道,现在的我,说的任何话别人都不会当真,我只能忍,只能等。”说话间,他又拍碎了个坛子上的泥封,仰头便将酒往自己脸上倒。
大汉很是郁闷:“那你打算怎么办?”
少年苦笑:“等,等到我二十岁,我亲上一趟沈家堡,去找她。”
“你要干嘛?”大汉寒毛都竖起来了。
“我要听她亲口对我说,她很幸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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