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三)(7 / 9)
,多少仍有些抵触。
李曜却也不以为然,只是道:“掌握了巨量资财的商人,必然要求政治上获得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此时的朝廷便顺应时势的发展,为商人参与政治开了路引,从而形成了盛极一时的商人作官、官吏经商的官商一家的现象。当然,这种官商一家的现象,并非出现于我朝,其实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西汉时,晁错就对这种现象发表议论说:‘因其富厚,交通五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不过我朝发展得尤盛。富商大贾为了给自己的商业经营带来稳定的意想不到的便利和效益,不惜以重金行贿,钻营勾结权贵豪门。元稹诗中所谓‘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就是指此而言。有些巨商,干脆输钱捐官,如江陵巨商郭七郎输钱数百万,买到了横州刺史的官。穆宗时,‘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刘禹锡曾对这一商人贾客经商谋利富比封君,贿赂公卿的现象作过描写。他说:‘贾客无定游,所游唯利并,眩俗杂良苦,乘时取重轻……徼福祷涛神,施财游化域。妻约雕金钏,女垂贯珠缨,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幸卿’。”
黄崇嘏简直有些弄不清李曜的立场了,他作为朝廷右相,说起朝廷的丑闻居然一点也不避讳,连怪异都没法形容了,简直就是诡异。
不料李曜似乎全未发觉黄崇嘏面色有异,仍然说得极是兴起,甚至有些眉飞色舞:“许多官吏面对经商能获厚利的机会,自然跃跃欲试,遂直接参与经商活动,或与商人合伙,或自行经营。于是各级官吏经商谋利之风愈演愈烈,上至王府朝廷中的百官公卿,下到地方上的藩镇州府,都争先恐后地设置行铺邸店,服鬻求利。如金吾大将军、光元节度使王宗,乘时贸易,富拟王者。朝廷屡发敕令禁止官吏经商,如天宝九年诏曰:‘南北卫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赁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德宗大历十四年的赦书说:‘王公百官,……如闻坊市之内,置邸铺贩鬻,与人争利,并宜禁断。’武宗的敕文中也曾说:‘如闻朝列衣冠,或承华胃,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地方上的军政大吏如节度观察等,也多做生意,‘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各托军用,实私其利息。’朝廷也深知商品经济观念影响深远,官吏经商已举世滔滔,积重难返,遂不得不承认现实,变更法令,改为所有官吏在乡村及坊市开设邸店,经纪求利,一律按照百姓例差科,不得有特殊优待。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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